为支撑电网稳定运行、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我区新型储能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储能项目布局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区产业发展实际,现将**区2026年度独立新型储能项目优选业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区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项目。
建设地点:**区辖区范围内。
建设时限:2026年10月—2027年12月。
储能规模:30万千瓦,储能时长不低于6小时。
本次优选相关申报材料收集汇总****人民政府,****政府组织开展选商确定项目业主。
二、资格要求
参加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无环保重大处罚、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记录;鼓励从事电力能源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储能装备制造等相关领域企业参与申报。
2.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或储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能力,****公司、挂靠、转借资质情形。
3.申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储能并网、安全、消防、电力调度相关规范建设,不擅自变更技术路线、建设规模、并网时序。
4.****集团****集团本部或1家全资、****公司参与申报;子公司代为申报须提供股东正式授权文件;集团多家下属全资、****公司同时参与申报的,全部取消申报资格。
5.申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良好,不存在责令停业、资产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形;****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6.近三年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倒卖项目批复文件、已备案项目逾期未建、违规转让备案项目、恶意放弃新能源或储能项目落地、项目烂尾、****政府**项目等情形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选商。
7.本次选商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8.评分标准按照附件《储能项目竞争性选商综合评分表》执行。
三、公告公示及申报文件获取
1.公告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公示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2.公告发布媒介:****政府官方网站。
3.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1日(工作日10:00—13:00,16:00—20:00)。
4.获取地点及材料:****办公室。领取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截图;全部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留存,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4:00。加急标书代写
2.报送地点:****办公室。
3.申报资料要求:申报企业须按照附件《储能项目竞争性选商综合评分表》确定的评分项目,逐项提供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全部资料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五份,****发改委,由区发改委汇总整理****人民政府,由区政府统筹组织选商评审工作。
五、选商评审
****政府统筹,组织区相关部门、电网单位、行业专家组建选商评审工作组,依据附件《储能项目竞争性选商综合评分表》对申报企业提交材料开展综合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项目业主;评审不现场临时增加规则、不临时修改标准、不进行口头裁量。
六、结果公示
选商确定的项目业主****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对选商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文广
联系电话:0990-****389
附件:储能项目竞争性选商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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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