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润恒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财产盘活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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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财产盘活公告

**润****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法院已于2023年2月27日裁定受理,并于同日作出(2023)宁0105破申1号、(2023)宁0105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润恒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公司管理人。2023年11月27日,****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11月1日,****人民法院****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明确重****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执行。

****(以下简称“出让方”)按照重整计划,在****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om/page/sszc/index.html)于2026年10月4日10时至2026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即限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持有的81#未登记部分闲置土地

评估价:9430万元;起拍价:943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或整数倍)。

(一)地块概况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宗地编号:****),****名下81号宗地总面积为118082.51平方米,约177.12亩,坐落于**区****侧、新南公路东侧。该宗地出让合同于2013年12月23日签订,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81号宗地中部分土地因地上附着物等历史遗留问题未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已登记部分土地使用权证载明面积为83085.01平方米(约124.63亩),已于2020年被******人民法院作出(2018)内02执200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将81号宗地已登记部分进行司法拍卖;剩余未登记部分土地面积为34997.5平方米(约52.5亩),即本次拍卖标的。

(二)具体地块信息

项目

81#已司法拍卖部分

81#未登记部分

土地证编号

银国用(2014)第60155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

坐落位置

**区****侧、新南公路东侧

**区****侧、新南公路东侧

地号

11-1-156


地类/用途

城镇混合住宅

城镇混合住宅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出让

使用权面积

83085.01㎡(约124.6亩)

34997.5㎡(约52.5亩)

使用权

终止日期

2083年06月30日

/

登记/发证日期

2014年11月24日

/

发证机关

****政府


(三)地上附着物及拆迁说明

本次标的宗地已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因存在历史拆迁遗留问题,宗地尚未达到净地交付标准,暂未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故本次转让属现状转让。

特别说明:本次竞价成交后,标的地块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协调、补偿安置、腾退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出让方仅配合提供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现有资料,不承担任何拆迁责任与费用。

二、竞买人条件

1.本次竞买主体应为企业法人,自然人不得参加,且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资质等级不限)。

2.近三年开发面积不低于10万㎡,****公司自有账户资金证明不低于5000万元,并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

3.竞买人如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出让方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经出让方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竞买条件擅自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出让方联系。

三、资格审核

1.本次标的盘活设置资格前置审核环节,资格审核工作由出让方负责。

2.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与出让方对接联系,并将符合上述竞买条件的全部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于9月29日17时前发送至出让方指定邮箱****@163.com,上述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3.出让方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正式邮件向竞买人反馈资格确认结果,最终竞买资格以出让方发出的资格确认邮件为准。

4.未按规定时限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审核未通过的意向竞买人,不具备竞买权限。若未经资格审核通过直接交纳保证也无法获得竞买权限。

5.出让方的资格审核仅为程序性审核,不构成对竞买人资质、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的任何确认或担保;成交后发现竞买人提交材料虚假或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出让方有权取消成交结果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等竞买文件,按照资格审核流程完成资格审核,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价保证金金额较大,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1566。

如因竞买人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完成资格审核、报名及保证金交纳,导致****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方与****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有意者可于2026年9月20日至29日工作时间内向出让方咨询上述标的的相关情况。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6055。

六、竞价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重大风险提示(税费负担、瑕疵、权利负担等)

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以下全部风险提示内容:

1.破产程序特别提示。本案属执行重整计划的必要偿债安排,因破产程序推进、债权人会议异议、司法机关及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求等特殊原因,出让方可能依法随时暂缓、中止或解除竞价,或解除已签订的转让合同。因上述情形导致交易终止的,出让方仅退还已收取的价款本金(不计利息),不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损失及预期利益赔偿。

2.现状转让与瑕疵免责。标的按现状交付,出让方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标的的实际状况、土地规划、法律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自行调查核实,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标的土地规划用途、容积率等指标以自然**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开发条件变更的,相关风险与收益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3.权属登记风险。标的土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存在历史拆迁遗留问题。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晓该现状,承诺竞得后不得以无法办理权属登记、权属登记延迟、登记面积差异、存在隐性权利负担等任何理由,主张解除交易、拒绝签订转让合同、拒付价款或要求出让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4.拆迁与腾退风险。标的地块现状存在部分地上附着物被实际占用的情形,成交后的拆迁、补偿、安置、腾退工作及相关全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出让方不承担腾退义务与相关费用。标的按现状交付后,地块范围内的毁损、灭失、安全管理、占用纠纷、第三方主张权利等全部风险与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税费承担。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及转让环节的一切税费;交易过程中及权属登记时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各自承担;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竞价成交前标的地块已产生的欠缴税费(如有)由出让方依法承担;该宗土地确定竞得人后,宗地产生的税费部分,出让方负责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水利基金、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竞买人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具体税费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6.文件效力约定。本公告及附件《竞价须知》《附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共同构成本次盘活活动的完整竞买文件。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全部文件内容;如各文件内容约定不一致,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八、价款支付

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后将转为部分成交款,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向出让方缴纳2000万元(此价款不包含已支付到****的竞拍保证金);剩余尾款需在2027年3月31日前缴入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街支行

账号:811********00154997

行号:302****58045。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银行信息为准。

九、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1%计取,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十、成交结果公示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申请不公示的除外)。

十一、标的交付与权属办理

1.交付时间。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签订正式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资格确认邮件、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出让方处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标的交付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未办理的,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交付标准。标的按现状交付,出让方不负责拆除地上附着物、不负责净地整理、不承担任何拆迁补偿及腾退义务。

3.资料移交。出让方应于交付土地同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土地相关的出让合同、缴费凭证、法律文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权属办理。标的土地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主办并承担全部办理成本,出让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权属登记最终****机关核定为准,如与公告载明面积存在差异,双方互不找补。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登记时间过长、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等为由进行悔拍或要求出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5.风险转移。标的土地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出让方发布的《竞价须知》等竞买文件。

出让方保留根据破产重整推进实际情况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附件所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进行必要修改和调整的权利,最终正式合同文本以双方签署生效的版本为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出让方咨询。

出让方咨询联系电话:152****6055

北交所联系电话:李经理010-****3069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1717转3

附件:1.《竞价须知》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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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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