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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县前****服务中心(农技)经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村(居)推荐、镇初审、审核及公示等程序,现将**镇、塔集镇上报的**县前****服务中心(农技)经营主体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7-****3059,邮箱****@qq.com
附件:下载**县前****服务中心(农技)经营主体登记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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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关于**县前****服务中心(农技)经营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