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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农场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农场****工厂及附属设施出售 项目在******交易中心(https://www.****.com/home)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农场****工厂及附属设施出售 | ||
| 标的位置 | ****农场****工厂 | ||
| 流转数量 | 1座 | 标的性质 | 国有 |
| 标的使用现状 | 大米生产加工经营 | ||
| 流转方式 | √出售 □入股 □承包 | 流转总价 | ****895元 |
| 流转标的用途 | 大米生产加工经营 | ||
| 流转期限 | 永久 |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607168.5元,****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035 5701 0411 1111 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1)种: (1)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年支付,具体时间: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度 /月 / 日前支付。 3.流转标的范围内包含以下资产: (1)房屋建筑物:香钰米业值班室、锅炉房、粮库、成品库、加工厂库房等,合计建筑面积3589.2㎡。 (2)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库房围墙10米、机房围墙39米、厂房围墙120米、太阳能路灯(香钰米业)9座、香钰大米厂二层平台改建589.50㎡、地磅秤底座1项、加工厂新修地坪212.52㎡、加工厂新修围墙42米、彩钢棚3200㎡、围墙215.02米、地坪7220㎡、加工厂大门1座等。 (3)机器设备:小铲车、输送机、电容补偿柜、台式多用钻床等,共计19台(套)。 (4)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应共同对上述资产进行清点、确认,并签署《资产确认清单》。 4.该标的水电齐全,道路通畅。 5.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6.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7.受让方须为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且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县内自有固定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可自由支配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前述资产及资金须为受让方自身所有,不得以关联方资产代充,受让方需提供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或评估报****银行存款证明或审计报告予以佐证。 8.该流转标的网络竞价阶梯为2000元。 9.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公告所列示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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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方(竞价人)为最终成交方,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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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电话:刁宁跃(180****5245)
古力努尔(193****2022)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乔会敏(183****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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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