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扎空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重新招标情况说明 **市**区扎空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重新招标情况说明 (招标编号:****) 【****】受【****】委托,就**市**区扎空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进行项目异常终止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市**区扎空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相关标段编号: ****001 二、招标公告时间: 2026年08月07日21时09分 异常终止时间: 2026年09月17日12时00分 三、异常终止原因 本项目于2026年9月3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业主单位同意,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 四、异常终止情况描述 本项目于2026年9月3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业主单位同意,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信息 招 标 人: **** 地 址: ****政府院内 联 系 人: 李宁 电 话: 173****5285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40栋105室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 182****0755 电子邮件: ****25765@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