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垦区甜菜质量,落实优质优价销售机制,切实维护企业销售利益,参照《****国资委监管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甜菜驻场检验检测工作。现将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服务名称:****驻场检测甜菜含糖和杂质指标服务;
(二)委托单位:****;
(三)服务内容:40天驻场**安琪****公司检测甜菜并出具全部检测报告;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全部检测报告;
(五)服务价格: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万元(含检测及驻场食宿等一切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
二、比选方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且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三、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明材料。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业绩证明材料。特别要提供驻场检测证明及甜菜检测业绩等。
(四)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六)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七)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报名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7:00时。标书代写
报名地点:****,凡有意参与者,可将材料送至4021室,或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李博哲,联系电话:189****9393。
五、比选方式
****公司向已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如因特殊原因,比选单位不能参加现场比选评审会的,可以通过视频的形式参加。
(三)****专家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若未满3家报名,考虑驻场检测的时效性,可以采取议价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服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相应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公司“黑名单”。
六、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七、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工商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