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铭微口腔诊所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审批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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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18

项目名称 ****诊所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建设地点 **省**市**区**省聊****办事处星光**路21号楼1层商业12室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海秀
联系人 王海秀 联系电话 135****0792
项目投资(万元) 16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开展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诊所一楼西北角改建口腔CBCT 机房及其操作间。机房东墙、南墙墙体采用轻钢龙骨隔断,其墙面附加2层15毫米钡板进行防护;机房西墙、北墙采用240mm 红砖,其墙面附加1层15毫米钡板进行防护。机房室顶采用钢架加石膏板结构,另附加2mm 铅板吊顶防护;地面采用150毫米混凝土外加10毫米钡水泥进行防护。在机房东墙设置内衬3毫米铅板不锈钢饰面的防护门;在机房南墙设置15毫米铅玻璃观察窗。机房室顶处设置排风扇,保障机房通风换气,满足室内空气流通。口腔CBCT机房东墙外为走廊,****商铺,南墙外为诊室二,北墙外为小区过道,机房上方为机房室顶与楼顶之间夹层,机房下方为泵房。 该建设项目选址及建设过程中。已综合考虑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周围工作场所公共的防护与安全。放射工作场所严格划分控制区与监督区,选址避开了内部人员主要通道与高度密集区,确保了放射诊疗场所本身及周边毗邻区域的安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X 射线设备应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相应要求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使用的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 ,其数量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用品的铅当量应不低于0.25mmPb,应为儿童配备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且防护铅当量应不低于 0.5 mmPb。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时,应妥善存放,不应折叠放置,以防止断裂,机房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应合理设置 X 射线设备、机房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 ,应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管线口和工作人员操作位。建设单位在机房室顶西南角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将机房内由于空气电离而产生的微量有毒有害气体可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建设单位在机房地下预埋管线将设备线缆接入机房。建设项目通风设施和管线口设置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通风和设备管线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经现场核实,建设项目通风设施运行正常、管线口设置合理,符合要求
承诺:**** 王海秀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海秀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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