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9-18 00:00】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附件1图片(如有)。
1.1 交易品种: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1.2 流出方(建设方):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1.3 项目位置:**市江****社区
1.4 项目描述:1、地址:****综合楼、面积:330平方米、用途:办公;2、房屋现状:现租赁房屋被占有使用,办公经营非空房。补充说明:1、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2、出租标的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无消防证,如投标人因此不能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风险自担;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述恶意竞标者,****社区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5、出租标的房屋上一次租赁关系于2026年9月30日到期,如原承租人到期后不配合迁出,出租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事宜。但是在投标人竞标成功并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则需承担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的风险,投标人只能在原承租人迁出后使用受让标的。6、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7、标的租赁期限两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8、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9、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房屋现场勘验,了解房屋结构和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10、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联营等。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11、新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向出租人缴纳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返还,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标段:1
2.1 标段描述:骆村社区****综合楼租赁,约330平方米
2.2 交易方式:协商
2.3 成交缴纳方式:--
2.4 项目状态:成交
2.5 成交人:****
2.6 成交日期:2026-09-16
2.7 成交总金额:140000.00元
3.1 标的咨询。
流出方(建设方)联系人: 潘华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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