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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2MA2A3GHJ3Y | 建设单位法人:郭一萍 |
| 秦若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嵊** |
| 嵊**枸杞乡奇观村中兴路125号 |
| ****酒店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790-E4790-其他房屋建筑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嵊** ****加油站旁 |
| 经度:122.791180 纬度: 30.7195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1 |
| 舟环嵊建审〔20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2MA2A3GHJ3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22MA2A3GHJ3Y | 验收监测单位:**爱****公司 |
| ****0110MA2CFGH642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2025-10-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31 |
| 2026-08-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75aWJo |
| 本项目位于****加油站旁,****酒店,总建筑面积为1774.6平方米,为(地上+地下)四层的建筑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实际建设地址位于****加油站旁,****酒店,总建筑面积为1774.6平方米,为(地上+地下)四层的建筑。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酒店,总建筑面积为1774.6平方米,为(地上+地下)四层的建筑 | 实际建设情况:****酒店,总建筑面积为1774.6平方米,为(地上+地下)四层的建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施工及日常运营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布置必须以《报告表》为依据,项目规模、环保措施等必须和《报告表》相符合。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企业已按《报告表》落实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范等要求。企业已委托检测单位进行运营期的废水、噪声监测;安排专人专岗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企业已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设施,降低火灾风险发生概率,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
| 均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上述意见,请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项目的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或审核。项目投产前需依法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该项目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嵊******执法队负责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应当重新报批或审核中的情形。并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
| 均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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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33/T1196-2020) | 隔油池+化粪池 |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pH、悬浮物、CODCr、氨氮、总氮、水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类、色度、总磷均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入标准》(DB33/T1196-2020)中要求 |
| 1 | 优化平面布置,室外高噪声设备布局位置远离西侧居民点;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音措施,日常营运时,加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因故障产生的非生产噪声;对门窗采用隔声处理;禁止人群高声喧哗,降低人群喧哗声对周边的影响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1类标准 | 已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减振措施;对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维修,减少异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污染。****酒店员工的文明教育以及向游客提倡文明游玩住宿,禁止人群高声喧哗,降低人群喧哗声对周边的影响 |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昼间、夜间四侧厂界环境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 1 | 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由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和废油脂收集桶收集后由专业单位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员工、游客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由环卫清洁人员清运 | 生活垃圾及****环卫所专用垃圾桶分****环卫所上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最终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油定期由专用密封桶****环卫所专用垃圾桶,****环卫所上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
| 1 | 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设施 | 已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设施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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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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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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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游客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施工完成后采取一些人工辅助的生态恢复措施,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区进行绿化,增加绿地面积,以补偿由于项目建成造成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失。同时项目建筑外观与海岛建筑风貌高度融合,保持与海岛景观的协调性,达成较好的景观效果,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营运期对周边生态影响不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游客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区进行绿化,增加绿地面积,项目建筑外观与海岛建筑风貌高度融合,保持与海岛景观的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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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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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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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