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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31MADM3MDH9H | 建设单位法人:张希 |
| 周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工业园区5G智慧产业园8号楼一楼 |
| ****硫化物固态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5G智慧产业园8号楼 |
| 经度:115.****37778 纬度: 25.****1750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30 |
| 于行审字〔2024〕1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DM3MDH-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MADM3MDH-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35YHLE-7 | 竣工时间:2026-06-01 |
| 2026-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30 |
| 2026-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MWh硫化物固态锂电池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MWh硫化物固态锂电池 |
| 一期投产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固体电解质+二甲苯+NMP投料、混合、加热+正负极材料搅拌、涂布—辊压—切片—切割—叠片—挤压—焊接—入壳—封装—化成—分容—质量检测—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固体电解质材料+正负极材料搅拌、涂布—辊压—切片—切割—叠片—挤压—焊接—入壳—封装—化成—分容—质量检测—成品 |
| 一期不进行固态电解质材料制作,直接使用固态电解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最终排入贡江。 (2)冷水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投料、混合、加热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以上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NMP回收系统+“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排气筒(15 m)排放 三、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质量检验工序产生的废锂电池、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扣电、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危险废物包括切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滤筒除尘装置产生的截留粉尘、滤筒除尘装置更换滤筒产生的废滤筒、手套箱更换净化柱产生的废净化柱、活性炭装置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擦拭纸、NMP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回收液。废锂电池、废扣电、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废滤筒、截留粉尘、废净化柱、废活性炭、废擦拭纸、冷凝回收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项目建设选用低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最终排入贡江。 (2)冷水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涂布烘干废气经NMP回收系统预处理、实验废气经喷淋塔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起经“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放。 三、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质量检验工序产生的废锂电池、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扣电、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危险废物包括切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滤筒除尘装置产生的截留粉尘、滤筒除尘装置更换滤筒产生的废滤筒、手套箱更换净化柱产生的废净化柱、活性炭装置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擦拭纸、NMP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回收废液、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废锂电池、废扣电、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废滤筒、截留粉尘、废净化柱、废活性炭、废擦拭纸、冷凝回收废液、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项目建设选用低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 不涉及固态电解质材料制作的投料、混合、加热工序,实验室废气新增喷淋塔预处理措施,排气筒高度由15m增至22m,属于污染措施强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 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 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 | 0 | 0 | 0 | 0.05 | 0.05 | |
| 0 | 0.03 | 0.03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04 | 0.004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1 | 0 | 0 | 0 | 0.01 | 0.01 | |
|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2240 | 0 | 0 | 0 | 2240 | 224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3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0.027 | 0.042 | 0 | 0 | 0.027 | 0.027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较严格标准 | 化粪池 | pH值监测最大值为7.9、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2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最大浓度为36.8mg/L、悬浮物监测最大浓度为53mg/L、氨氮监测最大浓度为49.9mg/L、总磷监测最大浓度为1.36mg/L、总氮监测最大浓度为63.9mg/L、动植物油监测最大浓度为0.47mg/L |
| 1 | NMP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关限值标准,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NMP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实测最大排放浓度<20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排放浓度均值为2.36mg/m3、邻二甲苯、对/间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均为检出,最大排放量<1.01×10-5kg/h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297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1.04mg/m3、二甲苯未检出 |
| 1 | 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 | 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减振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1dB(A)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 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 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
| 1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质量检验工序产生的废锂电池、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扣电、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危险废物包括切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滤筒除尘装置产生的截留粉尘、滤筒除尘装置更换滤筒产生的废滤筒、手套箱更换净化柱产生的废净化柱、活性炭装置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擦拭纸、NMP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回收液。废锂电池、废扣电、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废滤筒、截留粉尘、废净化柱、废活性炭、废擦拭纸、冷凝回收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质量检验工序产生的废锂电池、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扣电、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危险废物包括切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滤筒除尘装置产生的截留粉尘、滤筒除尘装置更换滤筒产生的废滤筒、手套箱更换净化柱产生的废净化柱、活性炭装置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擦拭纸、NMP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回收废液、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废锂电池、废扣电、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废滤筒、截留粉尘、废净化柱、废活性炭、废擦拭纸、冷凝回收废液、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 | 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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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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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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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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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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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 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 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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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