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屹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硫化物固态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审批
江西-赣州-于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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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31MADM3MDH9H张希
周云**省**市**县
**省****工业园区5G智慧产业园8号楼一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硫化物固态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省**市**县 ****园区5G智慧产业园8号楼
经度:115.****37778 纬度: 25.****17500****审批局
2024-10-30
于行审字〔2024〕144号****
2025-04-0916000
50****
MADM3MDH-9****
MADM3MDH-9****公司
MA35YHLE-72026-06-01
2026-06-012026-07-30
2026-08-202026-09-16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00MWh硫化物固态锂电池年产400MWh硫化物固态锂电池
一期投产规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固体电解质+二甲苯+NMP投料、混合、加热+正负极材料搅拌、涂布—辊压—切片—切割—叠片—挤压—焊接—入壳—封装—化成—分容—质量检测—成品固体电解质材料+正负极材料搅拌、涂布—辊压—切片—切割—叠片—挤压—焊接—入壳—封装—化成—分容—质量检测—成品
一期不进行固态电解质材料制作,直接使用固态电解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废水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最终排入贡江。 (2)冷水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投料、混合、加热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以上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NMP回收系统+“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排气筒(15 m)排放 三、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质量检验工序产生的废锂电池、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扣电、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危险废物包括切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滤筒除尘装置产生的截留粉尘、滤筒除尘装置更换滤筒产生的废滤筒、手套箱更换净化柱产生的废净化柱、活性炭装置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擦拭纸、NMP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回收液。废锂电池、废扣电、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废滤筒、截留粉尘、废净化柱、废活性炭、废擦拭纸、冷凝回收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项目建设选用低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一、废水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最终排入贡江。 (2)冷水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涂布烘干废气经NMP回收系统预处理、实验废气经喷淋塔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起经“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放。 三、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质量检验工序产生的废锂电池、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扣电、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危险废物包括切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滤筒除尘装置产生的截留粉尘、滤筒除尘装置更换滤筒产生的废滤筒、手套箱更换净化柱产生的废净化柱、活性炭装置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擦拭纸、NMP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回收废液、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废锂电池、废扣电、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废滤筒、截留粉尘、废净化柱、废活性炭、废擦拭纸、冷凝回收废液、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项目建设选用低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不涉及固态电解质材料制作的投料、混合、加热工序,实验室废气新增喷淋塔预处理措施,排气筒高度由15m增至22m,属于污染措施强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 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 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5 0 0 0 0.05 0.05
0 0.03 0.03 0 0 0.03 0.03
0 0.004 0.004 0 0 0.004 0.004
0 0.01 0 0 0 0.01 0.01
0 0.0005 0 0 0 0.001 0.001
0 2240 0 0 0 2240 224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33 0 0 0 0.003 0.003 /
0 0.027 0.042 0 0 0.027 0.02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较严格标准 化粪池 pH值监测最大值为7.9、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2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最大浓度为36.8mg/L、悬浮物监测最大浓度为53mg/L、氨氮监测最大浓度为49.9mg/L、总磷监测最大浓度为1.36mg/L、总氮监测最大浓度为63.9mg/L、动植物油监测最大浓度为0.47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NMP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相关限值标准,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NMP回收系统+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实测最大排放浓度<20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排放浓度均值为2.36mg/m3、邻二甲苯、对/间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均为检出,最大排放量<1.01×10-5kg/h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297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1.04mg/m3、二甲苯未检出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 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减振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1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 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 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质量检验工序产生的废锂电池、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扣电、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危险废物包括切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滤筒除尘装置产生的截留粉尘、滤筒除尘装置更换滤筒产生的废滤筒、手套箱更换净化柱产生的废净化柱、活性炭装置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擦拭纸、NMP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回收液。废锂电池、废扣电、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废滤筒、截留粉尘、废净化柱、废活性炭、废擦拭纸、冷凝回收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质量检验工序产生的废锂电池、实验工序产生的废扣电、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危险废物包括切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原料拆包、包装入库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滤筒除尘装置产生的截留粉尘、滤筒除尘装置更换滤筒产生的废滤筒、手套箱更换净化柱产生的废净化柱、活性炭装置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废擦拭纸、NMP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回收废液、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废锂电池、废扣电、废包装材料(不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含锂磷硫氯、镍/钴/锰聚合物)、废滤筒、截留粉尘、废净化柱、废活性炭、废擦拭纸、冷凝回收废液、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 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 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本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 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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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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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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