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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5295XW | 建设单位法人:曹仁岐 |
| 曹仁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办事处平康路3号 |
| 汽车配件生产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办事处平康路3号 |
| 经度:119.937160 纬度: 36.74464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4-16 |
| 青环审(**)〔2026〕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5295X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5295XW | 验收监测单位:**清开源安全****公司 |
| ****0283MA3P67CM3B | 竣工时间:2026-06-11 |
| 2026-06-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18 |
| 2026-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0Xalty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汽车座椅减震器配重块2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机加工部分本次不建设,仅进行汽车座椅减震器配重块组件的生产。投产后,年产汽车座椅减震器配重块组件104万件。 |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汽车座椅减震器配重块生产线1条:使用硅胶、橡胶、液态硅胶、方钢、圆钢等原料,主要包括硫化成型、冷却、脱模、修边、称件、车床等机加工、组装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汽车座椅减震器配重块组件生产线1条:使用硅胶、橡胶、液态硅胶等原料,主要包括硫化成型、冷却、脱模等工序。 |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游(******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硫化成型、冷却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 机加工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VOCs监控点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相关标准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70(昼)/55(夜)分贝,其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含油废铁屑、净化器收集废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废液态硅胶桶、不合格品、废胶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严格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据监测结果,CODCr、BOD5、SS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满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一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硫化热压成型机/液体硅胶机上方设围挡式集气罩,硫化成型、冷却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DA001 VOCs有组织基准气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的标准要求(10mg/m3;3.0 kg/h);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2000(无量纲))。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20(无量纲))。 厂区内NMHC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1小时平均值:10mg/m3(以NMHC计),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以NMHC计))要求。 项目(一期)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保存3年。 项目(一期)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监测结果,东、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项目(一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期)废包装材料、废液态硅胶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液态硅胶桶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位于生产车间2内部东北角,建筑面积15m2),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8m2),定期委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相关要求,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项目(一期)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企业已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70283-****1018-517-L。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评价评估、隐患排查治理。 |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264 | 0.0264 | 0 | 0 | 0 | 0.053 | 0.026 | |
| 0.1186 | 0.0097 | 0 | 0 | 0 | 0.128 | 0.01 | |
| 0.0079 | 0.0027 | 0 | 0 | 0 | 0.011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179.61 | 0 | 0 | 0 | 2179.61 | 2179.6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566 | 0 | 0 | 0 | 0 | 0.157 | 0 | / |
| 0 | 0.001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 1 | 化粪池 | 营运期生活污水CODCr、BOD5、SS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放至******公司处理。 | 企业生产负荷约90%。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DB37/2801.6-2018 ,GB14554-93 | 硫化热压成型机/液体硅胶机上方设围挡式集气罩,硫化成型、冷却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企业生产负荷约90% |
| 1 | 项目(一期)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 营运期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项目(一期)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企业采取了如下降噪措施: ①设备安装过程中设备安放稳固,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并且使用减振机座,使用减振机座是简单有效的减振方法; ②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 ③对室外声源风机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④加强车辆管理,车辆进入厂区内要熄火,并尽量避免鸣笛。 | 企业生产负荷约90%。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含油废铁屑、净化器收集废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废液态硅胶桶、不合格品、废胶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 | 项目(一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一期)废包装材料、废液态硅胶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液态硅胶桶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位于生产车间2内部东北角,建筑面积15m2),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8m2),定期委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相关要求,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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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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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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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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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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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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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