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制品加工及机制炭生产建设项目

审批
湖南-益阳-桃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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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2MAE250D98N蒋永
蒋永**省**市**县
**市**县大栗港镇黄道仑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竹制品加工及机制炭生产建设项目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663-C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省**市**县 大栗港镇黄道仑村
经度:111.844839 纬度: 28.489694****环境局
2025-07-31
益环评书〔2025〕17号****
2026-03-178000
97****
****0922MAE250D98N****
****0922MAE250D98N****公司
914********648476A2026-02-28
2026-04-012026-07-31
2026-07-282026-08-24
环保小智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生产10000吨机制炭、2000吨一次性竹制品(筷子、竹签、咖啡棒、雪糕棒)、7000吨半成品竹制品(丝条、咖啡棒、雪糕棒、刀叉勺)年生产10000吨机制炭、2000吨一次性竹制品(筷子、竹签、咖啡棒、雪糕棒)、7000吨半成品竹制品(丝条、咖啡棒、雪糕棒、刀叉勺)
无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竹制品生产工艺流程:锯料、分选开片、机械粗铣型、炭化消毒、烘干、二次炭化和烘干、齐头断料成型、磨光、分选;机制炭生产工艺流程:进料、破碎、烘干、二次粉碎、制棒、炭化、冷却、包装竹制品生产工艺流程:锯料、分选开片、机械粗铣型、炭化消毒、烘干、二次炭化和烘干、齐头断料成型、磨光、分选;机制炭生产工艺流程:进料、破碎、烘干、二次粉碎、制棒、炭化、冷却、包装
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农肥,综合消纳不外排;静电除尘器冲洗和喷淋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冷却工序采用喷淋冷却,冷却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软化处理废水主要成分为无机盐类,为清净水,可直接排入雨水沟;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项目二次粉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烘干系统废气经喷淋除尘+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颗粒物、SO2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限值;锅炉废气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齐头断料成型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竹屑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机制炭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封闭厂房(只留车辆进出口不封闭)阻隔在原料区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本项目除尘器及地面沉降收集粉尘、竹制品加工边角料收集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竹焦油、竹醋混合液经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后喷入燃烧室内燃烧处理;炉渣经收集后可用作农家肥;废包装材料、碎竹炭及不合格品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膜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农肥,综合消纳不外排;静电除尘器冲洗和喷淋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冷却工序采用喷淋冷却,冷却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软化处理废水直接排入雨水沟;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项目二次粉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烘干系统废气经喷淋除尘+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颗粒物、SO2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限值;锅炉废气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齐头断料成型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竹屑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机制炭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封闭厂房(只留车辆进出口不封闭)阻隔在原料区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根据****公司对生活污水的检测数据,废气排放满足对应标准要求。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根据****公司对厂界噪声的检测数据,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别设置了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本项目除尘器及地面沉降收集粉尘、竹制品加工边角料收集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竹焦油、竹醋混合液经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后喷入燃烧室内燃烧处理;炉渣经收集后用作农家肥;废包装材料、碎竹炭及不合格品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膜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37吨/年、氮氧化物4.98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6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易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所有总量指标纳入**县总量控制管理。经过对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计算出,SO2排放总量为0.1554t/a <1.9t/a,NOX排放总量为4.758t/a <2.28t/a,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0.2579t/a <1.16t/a,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
无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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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37 0.37 0 0 0.37 0.37 /
0 4.98 4.98 0 0 4.98 4.98 /
0 1.6 12.96 0 0 1.6 1.6 /
0 1.16 1.16 0 0 1.16 1.1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四格池 理后用作农肥,综合消纳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四格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综合消纳不外排 不外排
2 沉淀池 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静电除尘器冲洗和喷淋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次粉碎粉尘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二次粉碎粉尘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 验收监测最大浓度值:颗粒物6.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 齐头断料成型粉尘布袋除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齐头断料成型粉尘布袋除尘设施 验收监测最大浓度值:颗粒物4.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3 烘干系统废气喷淋除尘+静电除尘器 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标准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二氧化硫、低浓度颗粒物标准参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限值,烟气黑度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限值 烘干系统废气喷淋除尘+静电除尘器 验收监测最大浓度值:颗粒物12.1mg/m3、二氧化硫11mg/m3、氮氧化物38mg/m3、非甲烷总烃3.32mg/m3,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二氧化硫、低浓度颗粒物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限值,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限值要求
4 锅炉废气静电除尘装置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限值 锅炉废气静电除尘装置 验收监测最大浓度值:颗粒物8.9mg/m3、二氧化硫7mg/m3、氮氧化物116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根据****公司对厂界噪声的检测数据,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本项目除尘器及地面沉降收集粉尘、竹制品加工边角料收集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竹焦油、竹醋混合液经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后喷入燃烧室内燃烧处理;炉渣经收集后可用作农家肥;废包装材料、碎竹炭及不合格品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膜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分别设置了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本项目除尘器及地面沉降收集粉尘、竹制品加工边角料收集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竹焦油、竹醋混合液经收集装置进行收集后喷入燃烧室内燃烧处理;炉渣经收集后用作农家肥;废包装材料、碎竹炭及不合格品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膜由厂家进行更换回收;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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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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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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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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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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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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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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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