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04125H | 建设单位法人:应思斌 |
| 朱国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工业园****基地 |
| ******公司4万吨/年合成氨(制气单元)新型煤气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工业园****基地 |
| 经度:119.505770 纬度: 29.4545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2-29 |
| 建环审批〔2016〕A0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200 |
| 3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0412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504125H | 验收监测单位:**爱****公司 |
| ****0110MA2CFGH642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2025-10-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0-08 |
| 2026-08-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bk****0658.****.com/nd.jsp?fromColId=105 id=250#_np=105_664 |
| 本项目属于工业生产技改项目,**水煤浆气化装置及配套变换脱硫装置、改造9000Nm3H2/h PSA脱碳制氢装置等,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7200万Nm3氢气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工业生产技改项目,**水煤浆气化装置及配套变换脱硫装置、改造9000Nm3H2/h PSA脱碳制氢装置等,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7200万Nm3氢气; |
| 否,主产品氢气产能不变,直接使用液氧汽化,不用空气制氧,最大汽化能力5000Nm3/h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氢气7200万Nm3; 副产氮气800万Nm3/a、硫膏288t/a、蒸汽1.68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氢气7200万Nm3; 副产硫膏288t/a、蒸汽1.68万吨/年;本项目为一期验收项目,一期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不包含接收外来高浓度有机废液 |
| 否,主产品氢气产能不变,因为实际不采用空分制氧,因此不再产生空分副产氮气,本次验收范围不涉及处置高浓度有机废液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主要生产装置:3套1500Nm3O2/h空分装置、1套制浆装置、1套137.6t/d(干基煤)气化装置、1套处理量29265Nm3/h的变换装置、1套处理量16998Nm3/h的脱硫装置、1套7200万Nm3H2/aPSA脱碳提氢装置、利用现有循环水站 (2)主要生产工艺:制浆、空分制氧、气化、变换、脱硫、脱碳提氢 | 实际建设情况:(1)主要生产装置:1套5000Nm3/h液氧汽化装置、2套制浆装置(一用一备)、1套137.6t/d(干基煤)气化装置、1套处理量29265Nm3/h的变换装置、1套处理量16998Nm3/h的脱硫装置、1套7200万Nm3H2/aPSA脱碳提氢装置、循环水站(**两套1000m3/h循环水回用系统,一用一备) (2)主要生产工艺:制浆、液氧汽化、气化、变换、脱硫、脱碳提氢(3)本项目为一期验收项目,一期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不包含接收外来高浓度有机废液,仅为企业内部产生的废液处理 |
| 否,(1)主要生产装置基本不变。辅助工程制氧装置改为液氧汽化装置,不会造成产能变化。辅助工程循环水系统由依托改为**,但由于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因此,不会导致新增废水排放量。 (2)辅助生产工艺空分制氧改为直接液氧汽化,减少了废气污染物排放。 (3)原料均为厂区内部产生,未处置外来危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建设密闭煤棚一座,在煤棚顶部设水喷雾或水喷淋;2、厂区及道路设置喷雾洒水装置 3、水煤浆制浆有机废气进入余热锅炉焚烧 储罐安装氮封系统;4、储罐和槽车之间配备平衡管;5、脱硫液闪蒸气高空直排;6、开停车废气暂存罐内,用于点炉,脱硫液闪蒸气高空直排 解析气高空排放;7、未考虑煤皮带转运粉尘;8、循环冷却系统及泵排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用作本项目生产补充水。9、本项目废水可实现零排放,无需依托现有排水工程;10、本项目共涉及1个主要排放口:余热锅炉排气筒,排气筒高度:18m。 11、项目杂质铁**出售,废分子筛、变换废催化剂、脱碳提氢气工段废分子筛、硅胶由各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灰尘及机械杂质由环卫清运,气化炉玻璃态熔渣、灰水处理细渣外运综合利用,非玻璃态物质及飞灰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公用工程废油属于危废收集后由本项目自身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新增有组织排放口共2个,①水煤浆输送链起始段设置布袋除尘器;②制浆区块设置布袋除尘器;由无组织改为有组织,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 2、建设密闭煤棚一座,在煤棚顶部设水喷雾装置。厂区及道路喷雾洒水+洒水车。 3、水煤浆制浆有机废气进入TO炉焚烧,并配套备用活性炭罐,在TO炉检修或故障时,废气需经活性炭罐处理后排放。4、本项目储存废液的储罐安装氮封系统,排出的废气收集进入TO炉焚烧处理,活性炭吸附罐作为备用。 5、脱硫液闪蒸气高空直排;6、开停车废气暂存罐内,用于点炉采用全密闭输送廊道,并在起点和终点自动给煤器处将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7、循环冷却系统及泵排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用作本项目生产补充水;8、本项目共涉及1个主要排放口:TO炉排气筒,排气筒高度:35m。 9、原环评将变换废催化剂定性为一般固废,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HW50 261-171-50(合成气合成、甲烷氧化和液化石油气氧化生产甲醇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杂质铁**出售,实际试生产过程中气化炉玻璃态熔渣、灰水处理细渣、变换废催化剂、非玻璃态物质及飞灰因产废量周期较长,实际未产生,待产生后按危废从严管理;其中气化炉玻璃态熔渣、灰水处理细渣须进行危废鉴别,鉴别结果出来前按照危废从严管理;新增的解析气吸附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公用工程废油属于危废,目前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 否,颗粒物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洒水车;TO炉处理效率高于余热锅炉,加强废气处理措施;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属于“除外”的情况。核算增加的有组织粉尘排放量是项目本身就存在但原环评未考虑的,增加的排放量在企业内部削减替代;废催化剂实际为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由厂家回收改为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新增的解析气吸附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公用工程废油属于危废,目前实际处置措施为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具体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审批虽然发生变化,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没有改为自行利用处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达到减量化、**化、无害化的目标,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风险应急措施;防范危险废物泄漏和生产废水的事故性排放;利用企业已建的3000m3事故应急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风险应急措施;防范危险废物泄漏和生产废水的事故性排放;利用企业已建的3000m3事故应急水池。 |
| 否,事故应急池容积增大,事故废水暂存能力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26.513 | 0 | 0 | 0 | 0 | |
| 0 | 0 | 4.64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7.954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16 | 0 | 0 | 0 | 0 | / |
| 0 | 0 | 32 | 0 | 0 | 0 | 0 | / |
| 0 | 0.499 | 6.4 | 0 | 0 | 0.499 | 0.499 | / |
| 0 | 2.379 | 66.15 | 0 | 0 | 2.379 | 2.379 | / |
| 1 | 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由引风机送TO炉焚烧后排放,TO炉焚烧尾气经余热回收+SNCR+SCR+二级碱喷淋处理。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 | 监测点位:TO炉废气排放口;检测项目:含氧量 非甲烷总烃 丙酮 颗粒物 硫化氢 臭气浓度 二噁英(出口);监测频次: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监测时间:2026年7月9日 2026年7月10日 2026年7月14日 2026年7月15日 | |
| 2 | 布袋除尘器(煤棚处(给煤废气排放口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 | 检测点位:给煤废气排放口1;检测内容颗粒物;监测频次: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监测时间:2026年7月22日 2026年7月23日 | |
| 3 | 布袋除尘器(制浆楼处、给煤废气排放口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 | 监测点位给煤废气排放口2;检测项目:颗粒物;监测频次: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监测时间:2026年7月23日 2026年7 月 24日 | |
| 4 | 脱碳提氢解析气(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 | 监测点位:脱碳提氢解析气排放口(出口);检测项目:硫化氢;监测频次:监测2天 每天监测3次;监测时间:2026 年7月22日 2026 年7 月23日 |
| 1 | 减振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 | 监测点位 厂界四周4个测点;检测项目 昼、夜噪声;监测频次 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测一次;监测时间 2026 年7月22日 2026 年7 月23日 |
| 1 | ****基地内现已建设的固废仓库。 | 已落实,****基地内现已建设的固废仓库,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东部,总面积177m2;危废库地面用 HDPE 膜及环氧树脂做防腐防渗漏处理,并设导流沟和渗出液收集池。 |
| 1 | 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风险应急措施;防范危险废物泄漏和生产废水的事故性排放;利用企业已建的3000m3事故应急水池。 | 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风险应急措施;防范危险废物泄漏和生产废水的事故性排放;利用企业已建的4000m3事故应急水池。 |
| 大洋基地在建循环供水系统为工艺生产提供循环水,循环水供水能力约1200m3/h。循环水系统由循环冷却塔、循环冷水泵、电子除垢仪、阀门、管线等组成。 本项目依托现有循环水系统,技改项目冷却水循环量为679m3/h,可通过现有制氢单元替代削减,无需新增循环水量。 由公司现有锅炉供热,大洋基地建有锅炉房一座,配置2台35吨/时NJG-35/3.82-M2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一台10吨/时Q22/860-10-3.82/450型余热锅炉,额定压力为3.82MPa,经减压、计量后送往各用汽场所。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两套1000m3/h循环水系统(一用一备)用于本项目。依托现有改为**,但由于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因此,不会导致新增废水排放量。 企业锅炉已停运,由园区同创热电统一供热,由****园区统一供热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2、提高装备配置水平,加强设备密闭性和连续化生产水平,采用密闭性的物料输送方式,尽量杜绝无组织废气排放。同时应加强物料装卸、进料、出料过程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有机废气需收集后送至余热锅炉焚烧处理,煤堆场、厂区道路扬尘等采取洒水抑尘,脱硫闪蒸汽和解析气高空排放。粉尘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新扩改标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实际建设较环评批复变动如下: 1、项目棒磨机采用密封设计,并设集气管,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由 引 风 机 送 TO炉焚烧后排放,TO 炉焚烧尾气经余 热 回 收+SNCR+SCR+二级碱喷淋处理。 2、破碎生产线按密闭要求设计,煤棚和制浆楼间皮带采用全封闭廊道。原煤含水率高达15%,保持湿润状态。分别对煤棚和制浆楼皮带落料点处粉尘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