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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1MAC7TRYR4W | 建设单位法人:温少一 |
| 李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工业园区 |
| **路西侧****12号车间 |
| ****新型装备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40-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回族****工业园区 **南路 |
| 经度:106.242730 纬度: 38.348300 | ****机关:****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2 |
| 永审服(环)审发〔2024〕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7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21MAC7TRYR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美景(宁****公司 |
| 916********873710Q | 验收监测单位:**盛****公司 |
| ****0300MA7705BG0F | 竣工时间:2026-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4UyjfW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护栏网40万平方米/年、雷诺护垫350万平方米/年、格宾网110万平方米/年、普通石笼网100万平方米/年 | 实际建设情况:护栏网40万平方米/年 |
| 由于资金原因,计划设置普通石笼网生产线2条,雷诺护垫生产线2条,格宾网生产线2条,喷塑线2条,浸塑线2条,实际仅建设喷塑线1条,浸塑线1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金属-拉丝-织网-焊接(切割)-剪裁-组装-浸塑(喷塑)、固化烘干-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金属-拉丝-织网-焊接-剪裁-组装-浸塑(喷塑)、固化烘干-成品 |
| 雷诺护垫及格宾网不进行生产,取消切割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浸塑粉尘、固化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焊接烟尘和切割粉尘。喷塑粉尘在密闭喷塑房内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浸塑粉尘在密闭浸塑房内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烘干废气通过半密闭廊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浸塑粉尘和固化烘干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切割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切割粉尘、喷塑粉尘、浸塑粉尘、固化烘干废气和焊接烟尘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表4****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全自动喷塑线、热风炉和数控火焰切割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焊渣、金属收尘灰、喷塑和浸塑收尘灰)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手套)。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焊渣和金属收尘灰集中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20m2)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和浸塑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浸塑粉尘、固化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焊接烟尘。喷塑产生颗粒物经密闭喷塑房收集由除尘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浸塑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经密闭浸塑房后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固化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半密闭廊道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安装1套低氮燃烧器,1台热风炉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的重点区域原则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中的最严值 实际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表4****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处理厂处理。 实际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全自动喷塑线、热风炉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实际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焊渣、金属收尘灰、喷塑和浸塑收尘灰)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手套)。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焊渣和金属收尘灰集中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20m2)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和浸塑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未产生,待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
| 项目采用的干式过滤为滤芯过滤,和袋式除尘器的处理能力相同,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喷塑废气经过除尘回收后作为喷塑的气流循环使用,不排放。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作为热源与固化烘干废气一同收集处理,天然气燃烧烟气含有大量水蒸气,废气中 VOC 浓度被大幅稀释,难以满足催化燃烧装置起燃、维持反应所需的条件,因此,改为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可达到90%以上,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台热风炉可以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焊接方式相同,人工焊接可以更好的满足异形件的焊接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序按车间设置 | 实际建设情况:集中设置在12#车间 |
| 生产能力减少,本项目平面布置为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及厂区地形,尽量满足工艺装置的生产要求和原料、成品的物流储运要求,布置集中紧凑。充分考虑了生产车间内各装置的衔接关系,力求工艺线路流畅、布置紧凑合理,同时满足防火、防爆、安全等多方面要求。从总平面布置看,基本按工艺流畅进行布置,平面布局调整合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 | 0 | 0 | 0 | 0.06 | 0.06 | |
| 0 | 0.116 | 0 | 0 | 0 | 0.116 | 0.116 | |
| 0 | 0.025 | 0 | 0 | 0 | 0.025 | 0.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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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46 | 0 | 0 | 0 | 0.046 | 0.046 | / |
| 0 | 0.0018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 1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30m3)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处理厂进行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中表4的三级标准及永******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30m3)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处理厂进行处理。 | 根据检测数据可知:验收检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范围为8.6~8.6,COD排放浓度两日均值为194mg/L;SS排放浓度两日均值为42mg/L;BOD5排放浓度两日均值为75mg/L;氨氮排放浓度两日均值为42mg/L |
| 1 | 浸塑会产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经密闭浸塑房后由除尘器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浸塑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经密闭浸塑房后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29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9kg/h | |
| 2 | 本项目固化烘干会产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经半密闭廊道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安装6套低氮燃烧器,6台热风炉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的重点区域原则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中的最严值 | 实际固化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半密闭廊道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实际安装1套低氮燃烧器,1台热风炉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4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4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kg/h | |
| 3 | 本项目焊接会产生焊接烟尘,本项目焊接使用全自动焊接机械手臂,焊接方式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本项目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实际焊接使用人工焊接,焊接方式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17kg/h |
| 1 | 采取低噪设备、隔声、加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实际采取低噪设备、隔声、加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 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3dB(A),夜间不生产 |
|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焊渣、金属收尘灰、喷塑和浸塑收尘灰)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手套)。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焊渣和金属收尘灰集中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20m2)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和浸塑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 实际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焊渣、金属收尘灰、喷塑和浸塑收尘灰)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手套)。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焊渣和金属收尘灰集中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20m2)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和浸塑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未产生,待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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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