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00695K | 建设单位法人:贺小平 |
| 王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宝****采油厂 |
| ****公司****开发区域(丰富川、姚店区块)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09.5298 纬度: 36.740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1-03-02 |
| 延市环函〔201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0 |
| 16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500695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同众****公司 |
| ****0600MA6YEBW84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6TX13B65 | 竣工时间:2026-06-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60722jQFE9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井1500口,道路50km。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采油井404口,道路22km。 |
|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仅验收丰富川和姚店区块,建设内容包含在环评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油厂均采用油罐车拉运的方式进行原油集输。井场采出油气进行分离,油进入井场储油罐临时储存,伴生气进行综合利用;待采出油达到一定量后由油罐车拉至联合站进行加工处理后存放于储油罐,****油厂。 | 实际建设情况:原青化砭采油开发过程中,均采用传统单井场拉油方式集输原液,目前处于稳产、降产阶段。因地层原油赋存、采出程度高、储层物性差、供排关系不协调、机械原因等导致单井出油量低,含水率高,从而致使地面管道不能连续带压运营,进而无法达到油气管道集输工艺要求,故本次验收涉及的丰富川区块、姚店区块目前地面集输仍采用单井场罐车拉油方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油田采出水经处理后全部予以回注地层,无工业废水外排。井场伴生气进行收集,回收利用。污油和泥渣属于危险废物,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中心处理,不外排。落地原油:每个井台修建污油池,导油槽,安装集油盒,做到井场无污油、无污染作业。锅炉灰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对灰渣定时外运修路,进行综合利用。各站场设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填埋场卫生填埋。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已建联合站、集油站等各类站场内不得设置生产废水排污口,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容改造,确保含油污水经处理后必须全部达标回注,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同时,站内应设置事故池(罐),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外排。含油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必须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堆存或排放。加强井场落地油的回收和处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采出水经区域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开发过程已对联合站采出水系统进行扩容改造,确保采出水全部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本次验收区域对井场油井伴生气进行综合利用,减少伴生气无组织逸散。伴生气由由**鲁豫****公司和********公司建设轻烃回收装置回收。回收委协议见附件。含油污泥暂存于污油泥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井场建有污油池,导油槽和集油盒,现场调查,井场基本无明显污油污染情况。****油厂于2022年实现全厂零燃煤,全部采用燃气锅炉和电锅炉;锅炉改造前燃煤锅炉灰渣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堆放,定期由****填埋场卫生填埋。 |
| ****油厂于2022年实现全厂零燃煤,全部采用燃气锅炉和电锅炉;锅炉改造前燃煤锅炉灰渣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无毒钻井泥浆,提高钻井泥浆的循环利用率。钻井作业结束后,废弃钻采泥浆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综合利用。同时,井场应按照相关要求建设泥浆池,并做好防渗漏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2019年之前建设的钻井采用泥浆池,泥浆经无害化处理后固化填埋;2019年之后建设的采油井采用泥浆不落地装置;钻井过程中泥浆综合利用。 |
| 2019年后政策要求开展泥浆不落地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井场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开展基础减震安装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①井场选址时尽量远离居民,根据本次验收调查,只有个别井场距离居民较近。②井场采油机采用电力驱动,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③强化井场站外绿化,通过树木、草坪的遮挡和反射等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 验收监测期间各井场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油区内临近区域的村庄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 1 | 采用无毒钻井泥浆,提高钻井泥浆的循环利用率。钻井作业结束后,废弃钻采泥浆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综合利用。同时,井场应按照相关要求建设泥浆池,并做好防渗漏处理。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已建联合站、集油站等各类站场内不得设置生产废水排污口,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容改造,确保含油污水经处理后必须全部达标回注,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同时,站内应设置事故池(罐),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外排。 | 钻井过程采用无毒的钻井泥浆,井场内设防渗泥浆池/泥浆罐,泥浆循环使用,2019年之前建设的井场采用泥浆池,钻井结束泥浆固化后进行无害化填埋;2019年之后建设的井场钻井泥浆委托有处置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外运处置。本次验收依托的王皮湾联合站、丰富川联合站采出水系统均可将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项目实施区域不设生产废水排污口;产能批复后,采油厂已陆续对辖区内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扩建,可以满足区域开发需求。废水处理系统均设置事故罐,可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外排;各采油队盥洗类生活污水沉降后用于洒水降尘,采油队旱厕定期清掏肥田。 |
| 1 | 含油污泥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必须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堆存或排放。加强井场落地油的回收和处理工作。 | 含油污泥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各污油泥暂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井场落地油100%回收处理。 |
| 1 | 制定并实施生态恢复与保护方案。该开发区域属水土流失区,因此,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落实“以新代老”,井场退役后及时封堵,清理废弃物。要加强井场、井场道路及各类站场的绿化工作,及时恢复被破坏的生态和自然植被。 | 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最近一期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实施期为2025年-2029年。②采油厂已按照要求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③井场退役后及时进行封堵,并对封堵井所在井场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④现有的井场、站场围墙内外,道路两侧区域可绿化区域及时开展了生态恢复工作,每年对生态恢复情况进行补植,持续开展植被恢复工作。 |
| 1 | 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各项环保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全厂的环保工作。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现象的发生。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油厂****油厂均设有专人和专职科室负责全厂的环保工作,同时各采油队设有专职的安全环保专员,负责各井场、站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采油厂在开发过程中按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修订,现有效版本为第三版,备案编号为****。 |
| 依托现有的采出水和注水系统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的采出水和注水系统开展开采工作。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制定并实施生态恢复与保护方案。该开发区域属水土流失区,因此,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落实“以新代老”,井场退役后及时封堵,清理废弃物。要加强井场、井场道路及各类站场的绿化工作,及时恢复被破坏的生态和自然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最近一期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实施期为2025年-2029年。②采油厂已按照要求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③井场退役后及时进行封堵,并对封堵井所在井场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④现有的井场、站场围墙内外,道路两侧区域可绿化区域及时开展了生态恢复工作,每年对生态恢复情况进行补植,持续开展植被恢复工作。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严禁在地表水体、文物古迹保护区及其它禁止开发范围内建设井场、站点和管线,遇到上述环境敏感点要采取避让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验收工程已避让饮用水水源地、文物古迹保护区、延河湿地、****开发区,根据调查,本次验收井场均不涉及上述敏感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