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7MAG05HHG9N | 建设单位法人:宗莎莎 |
| 李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济****公司院内(******政府南300米处) |
| 年产1500万件汽车附件制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济****公司院内(******政府南300米处) |
| 经度:116.642950 纬度: 34.95908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1 |
| 济环报告表(**)〔2025〕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7MAG05HHG9N001Y |
| 2025-12-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7MAG05HHG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83MA3N8PN95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83MA3N8PN95D | 竣工时间:2026-03-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0hgNm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加工挂钩式车轮平衡块500吨、粘贴式车轮平衡块200吨,年加工外来汽车五金件100吨(仅抛丸、涂覆和固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加工挂钩式车轮平衡块500吨、粘贴式车轮平衡块200吨,年加工外来汽车五金件100吨(仅抛丸、涂覆和固化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挂钩式车轮平衡块:下料→锻造→抛丸→铆接→涂覆→固化→装箱入库 粘贴式车轮平衡块:下料→成型→抛丸→涂覆→固化→装箱入库 外来汽车五金件:抛丸→喷涂→固化 | 实际建设情况:挂钩式车轮平衡块:下料→锻造→抛丸→铆接→涂覆→固化→装箱入库 粘贴式车轮平衡块:下料→成型→抛丸→涂覆→固化→装箱入库 外来汽车五金件:抛丸→喷涂→固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本项目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堆肥,****处理厂建成投运后,通过园区管****处理厂,不外排。 废气:两台抛丸机废气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达克罗液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帘柜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噪声:采取有效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废:废涂料空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公司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废钢丸、除尘器收尘、除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地面散落涂料渣及水帘柜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涂覆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堆肥,****处理厂建成投运后,通过园区管****处理厂,不外排。 废气:两台抛丸机废气经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达克罗液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帘柜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噪声:采取有效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废:废涂料空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公司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废钢丸、除尘器收尘、除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地面散落涂料渣及水帘柜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涂覆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颗粒物≤0.0853t/a;二氧化硫≤0.0015t/a;氮氧化物≤0.0067t/a。 七、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有关要求,规范严格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开展环保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依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八、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本项目在建设过程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经计算,本项目颗粒物合计排放量0.06336t/a,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未检出,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经核实,本项目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有关要求,规范严格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开展环保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依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经核实,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已于2025年12月22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0827MAG05HHG9N001Y,有效期限:2025-12-22至2030-12-21。本次进行验收工作,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本次验收不存在重大变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800 | 0 | 0 | 0 | 4800 | 4800 | / |
| 0 | 0 | 0.0015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67 | 0 | 0 | 0 | 0 | / |
| 0 | 0.0634 | 0.0853 | 0 | 0 | 0.063 | 0.06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 | 袋式除尘器 | 连续两日监测DA001抛丸废气排气筒1#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5mg/m3,最大速率值为3.7×10-3kg/h,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 | |
| 2 | 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 | 袋式除尘器 | 连续两日监测DA002抛丸废气排气筒2#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4mg/m3,最大速率值为3.2×10-3kg/h,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 | |
| 3 | 水帘柜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 | 水帘柜 | 连续两日监测DA003喷涂废气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6mg/m3,最大速率值为2.8×10-3kg/h,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 | |
| 4 | 低氮燃烧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 | 低氮燃烧 | 连续两日监测DA004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6mg/m3,最大速率值为5.6×10-3kg/h,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未检出,符合**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 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林格曼黑度均小于1级,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要求 |
| 1 | 减震和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减震和降噪 | 连续两日厂界的昼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8.5dB(A),夜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49.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废钢丸、除尘器收尘、除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地面散落涂料渣及水帘柜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涂覆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废钢丸、除尘器收尘、除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地面散落涂料渣及水帘柜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涂覆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2 | 废涂料空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公司进行处理 | 废涂料空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公司进行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