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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9G9W274F | 建设单位法人:孙明辉 |
| 孙明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开发区(原**市产业集聚区北园) |
| ****年产15000吨可降解塑料及其配套产品项目(三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开发区(原**市产业集聚区北园) |
| 经度:112.718750 纬度: 34.74208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21 |
| 偃环监表〔2021〕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5-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9G9W27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81MA9G9W274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29MAE92LDH0F | 竣工时间:2026-06-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000吨可降解塑料及其配套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吨可降解塑料及其配套产品(三期) |
| 环评阶段企业拟计划建设12台造粒/挤片生产线,用于生产可生物降解吸管、吸塑餐盒、注塑餐盒、塑料袋,以及可降解塑料原料,拟定产能为15000t/a。项目分阶段建设,现阶段(三期)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1台挤片生产线,本阶段实际产能为1000t/a。本次验收后全厂共6台造粒/挤片生产线,验收后全厂实际产能为5750t/a。现阶段产能与环评阶段设计产能有所差别,不属于重大变动。待其余设备安装到位后,产能能够达到环评阶段要求,本阶段未安装到位的设备,纳入下阶段分期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可降解塑料片材料工艺流程简述: (1)配料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需求,按照比例人工称量各种原料(生物降解吸塑餐盒原料:PLA、PBAT、淀粉、助剂),根据比例将原料投入至入料口,利用高差,原料通过密闭管道自动滑落至高混机内进行下一步加工。 (2)搅拌工序: 各种原料滑落至高混机后,高混机开始电加热升温至80℃(加热的作用是去除原料内含有的微量水蒸气,以增加成品质量),保持恒温,在高混机内进行搅拌,搅拌时间约30min。经搅拌后原料重力滑落至1层料斗内,在料斗内暂存等待进入下一步工序。 (3)挤出工序: 经搅拌的原料自动配送至片材挤出生产线,片材挤出生产线由挤出机、间接水冷装置、收卷机组成。挤出机采用电感应加热,物料经加热后发生软化、熔融、挤出,工艺温度控制在160~180℃(在该温度下原料不会发生裂解),挤出后采用风冷进行冷却,合格品直接收卷成成品片材。不合格品短暂堆存后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综上,在生产片材的过程中,原料在人工称量、投料、搅拌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在挤出的工序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不合格料在破碎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售。 | 实际建设情况:可降解塑料片材料工艺流程简述: (1)配料工序: 根据不同的产品需求,按照比例人工称量各种原料(生物降解吸塑餐盒原料:PLA、PBAT、淀粉、助剂),根据比例将原料投入至入料口,利用高差,原料通过密闭管道自动滑落至高混机内进行下一步加工。 (2)搅拌工序: 各种原料滑落至高混机后,高混机开始电加热升温至80℃(加热的作用是去除原料内含有的微量水蒸气,以增加成品质量),保持恒温,在高混机内进行搅拌,搅拌时间约30min。经搅拌后原料重力滑落至1层料斗内,在料斗内暂存等待进入下一步工序。 (3)挤出工序: 经搅拌的原料自动配送至片材挤出生产线,片材挤出生产线由挤出机、间接水冷装置、收卷机组成。挤出机采用电感应加热,物料经加热后发生软化、熔融、挤出,工艺温度控制在160~180℃(在该温度下原料不会发生裂解),挤出后采用风冷进行冷却,合格品直接收卷成成品片材。不合格品短暂堆存后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综上,在生产片材的过程中,原料在人工称量、投料、搅拌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在挤出的工序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不合格料在破碎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认真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配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按报告表要求设置配料室,含尘废气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在熔融挤出造粒、成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确保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建议值要求)。 项目在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排放;各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建议值要求。 确保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标准及其他相应标准要求。2、近期职工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远期待项目区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处理厂。3、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4、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三期建设1台挤片生产线,依托现有已建成的废气治理措施。(1#生产车间内)配料、混料、破碎粉尘:配料混料过程产生粉尘、不合格料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共配套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1);(1#生产车间内)挤出废气:颗粒料、片材料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配套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DA002);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车间、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合成树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其它相应标准要求。已落实,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已落实,本项目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主要是机头废料、机头废滤网、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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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综合利用 |
| 1 | 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治理设施除尘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6.1~7.7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492kg/h~0.0617kg/h;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5.51~7.96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454kg/h~0.0656kg/h;满足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0~53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0~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验收期间,本项目机头废料、机头废滤网、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 验收期间,本项目机头废料、机头废滤网、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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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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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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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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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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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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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