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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960000 | 建设单位法人:叶剑敏 |
| 祁旭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沿山路001号 |
| **县**曲下**镇琼秘村重点河段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97.037480,97.036030 纬度: 28.414820,28.4041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1 |
| 林环审〔2024〕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9601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合创****公司 |
| ****0100MA64472Q8F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12-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7nAdS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内容包括**堤防1345.6m,**穿堤涵管2座,**下河梯步6处,**堤顶栏杆1345.6m。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内容包括**堤防1345.6m,**穿堤涵管4座,**下河梯步6处,**堤顶栏杆1345.6m。 |
| 根据调查结合项目主体竣工资料,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原环评建设内容实施。为完善堤防排水体系,更好衔接沿线既有排水沟渠,在不改变堤防主体规模、不降低防洪标准的前提下,在实际施工中增加建设2座穿堤涵管,堤防、下河梯步、堤顶栏杆等其余建设内容及规模均与原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非污染性项目,施工期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期不涉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项目,非污染性项目,施工期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运营期不涉及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租住居民用房的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灌溉,不外排;布设集水坑将基坑、围堰内浑浊水体静置沉淀 2~4小时后排至河道下游;涉水机械进场前全部检修防渗、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河段上下游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 ②废气:在大风天气不进行大开挖的土石方施工,对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运输车辆进行篷布遮盖、临时堆场采用彩条布遮盖或设置临时围挡、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及施工场地布设、经过敏感点时禁止鸣笛。 ③固体废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可**化利用的必须充分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县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合法化处置;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必须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结束后对围堰进行拆除,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用于堤身堤防填筑,禁止随意遗弃至河道;未**的油漆及未使用完的油漆及油漆桶,统一由厂家回收带走处理。 ⑤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迹地清理及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效果满足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期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租住居民用房的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灌溉,不外排;布设集水坑将基坑、围堰内浑浊水体静置沉淀 2~4小时后排至河道下游;涉水机械进场前全部检修防渗、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河段上下游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 ②施工期废气:在大风天气不进行大开挖的土石方施工,对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施工运输车辆进行篷布遮盖、临时堆场采用彩条布遮盖或设置临时围挡、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及施工场地布设、经过敏感点时禁止鸣笛。 ③施工期固体废物:在施工期间设置垃圾桶,实行垃圾袋装化,定期清运至就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开挖土石方已优先用于工程回填,余方全用堤防背侧培土,不设置固体弃土场;对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合法化处置。围堰拆除土石方全部回填堤防,未遗弃至河道;未用完油漆及油漆桶统一由供货厂家回收,无废物遗留。同时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水泥编织袋、废弃混凝土块产生,进一步减少了固废产生量。 ⑤施工期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进行了迹地清理及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效果满足环评要求。根据调查,项目为堤防工程,修建于**曲河道右岸,属顺河道岸边工程,不涉及河水截断阻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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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旱厕、沉淀池 | 无 |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民已建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 | 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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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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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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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工程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①鉴于高原生态环境脆弱以及区域植被自然恢复过程缓慢等原因,施 工过程中应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对策。合理、科学地规划和设计施工场地,严格规定行车路线,限制人为活动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活动 过程对地表植被的影响破坏。 ②严禁随意设置施工场地。合理规划设计施工场地位置及占地大小, 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在固定区域内停放,防止施工车辆随意越界乱停,避 免车辆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植被进行碾压。 ③施工场地的垃圾要定时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应特 别做好塑料袋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禁止随意丢弃。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沉淀池清掏后进行回填;对场地进行清扫;对旱厕进行清掏。 ⑤加强工程区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施 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 ⑥对临时堆存的土石方区域铺垫彩布条,并用密目网进行苫盖,防止 雨水冲刷和起风扬尘。施工结束后对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措施。 (2)施工围堰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按设计要求围堰沿基础开挖线以外堆筑。 ②编织袋均匀整齐地叠放,放置平整,分层错缝叠放,上下两层踩实, 确保不会漏水,每袋装土量为土袋容量的1/2~1/3,袋口绑扎牢固。 ③施工过程中设置集水坑收集浑浊河水,经沉淀后排放。 ④工程完工后将对施工围堰进行拆除,拆除期安排在晴天和枯水期施 工,采用人工方式进行拆除,围堰拆除方用于回填,并进行场地清理、平 整,保持河道线性。 (3)施工道路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①临时施工道路地面采取硬化处理,运输车辆经过施工道路时减速慢 行。 ②工程完工后将对施工道路进行拆除,拆除期安排在晴天施工,采用人工方式进行拆除。 ③施工道路拆除后对土地进行平整,播撒草籽,使地形地貌、景观与 周边环境相协调。 (4)土石方暂存区域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土石方复位:施工完成后对土石方立即复位回填,多余的土石方沿堤防背河道一侧沿线堆放,禁止外运。 ②平整土地:使用平地机等设备对土地进行平整,确保表面平整、无 明显的凹凸不平。 ③播种草籽: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草种,进行草籽的撒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单一种类的草籽播种,也可以进行混播,以提高草地的 密度和美观度。 ④浇水保湿:在草籽撒播后,及时进行浇水,保持土壤湿润,有利于 草籽的发芽和生长。 ⑤养护管理:草地恢复后,要进行养护管理,包括定期浇水、施肥、 修剪等,以促进草坪的生长和健康发展。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①结合区域高原脆弱生态、植被恢复缓慢的特点,施工全过程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管控思路,科学规划布置施工场地,划定固定行车路线,严格约束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扰动对地表植被的损毁。 ②未随意增设施工场地,合理确定场地选址与占地面积,所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均在划定区域内停放,杜绝车辆越界停放碾压周边原生植被。 ③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定时集中收集,定期转运至乡镇统一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不存在随意丢弃垃圾的现象。 ④施工完工后全面开展场地清理工作,沉淀池清掏完毕后就地回填,施工场地清扫平整,按要求完成场地整治。 ⑤常态化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持续规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严控人员、机械超出划定范围活动行驶。 ⑥场内临时土石方堆体底部铺设彩布条,外部全覆盖密目防尘网;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实施了临时设施拆除、迹地恢复。 (2)施工围堰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围堰填筑严格依照设计方案,沿基础开挖线外侧堆筑施工。 ②迎水面编织袋分层错缝平整堆叠,每层充分踩踏压实,保障防渗效果,土袋装填量控制为袋体容积 1/2~1/3,袋口全部绑扎牢固。 ③围堰施工沿线布设集水坑,施工产生的浑浊水体统一收集静置沉淀后再排入河道。 ④主体工程完工后,选择晴天枯水期开展围堰拆除作业,以人工配合机械自上而下拆除,拆除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堤脚回填,完工后对围堰迹地清理平整,维持原有河道线形。 (3)施工道路生态恢复及保护措施 环评要求**临时施工道路并配套硬化、后期拆除复绿,本项目施工期间未**临时施工道路,全部依托现状乡村道路开展运输,无需实施道路硬化、拆除及植被恢复相关作业,未产生新增道路占地扰动。 (4)土石方暂存区域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土石方随挖随填及时复位,多余土石方统一堆放在堤防背水侧沿线,全程未外运弃渣。 ②土石方堆存区域完工后使用平地机统一平整,消除高低起伏,恢复平缓地形。 ③选用适配本地气候、土质的乡土草种开展撒播复绿,保障植被适生存活。 ④草籽撒播完成后及时洒水养护,持续维持土壤湿润,保障草种顺利发芽。 ⑤ 后期植被恢复完成后将持续开展管护工作,定期浇水、施肥、修剪,保障植被长势稳定,提升迹地生态修复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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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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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期工程占地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地界标志,将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 内,禁止乱挖乱弃,严格控制行车范围,禁止车辆下道行驶,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加强对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将项目 建设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②项目建设中尽量减少开挖量,做到挖填平衡,在施工过程中应边 开挖、边运输、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防护措施。对临时堆土和堆放的施工材料进行临时遮盖防护。 ③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方多次倒运,减少裸露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土石方工程施工尽量避开暴雨、汛期等恶劣天气施工。 ④堤防工程利用原河岸布设堤线,不得随意进行截弯取直,不得私设取料场。 ⑤施工单位应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 ⑥要求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 或另行开辟便道,碾压草皮,避免造成生态破坏范围的扩大。 ⑦对施工扰动范围内的草地和林地表土进行剥离,用于后期的生态修复;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植被,减少生物量损失。 2、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动植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同时层层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明确相应人员的责任。加强巡护工作,防止偷猎、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 ③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活动范围;减少对动物的影响。在早晨和黄昏降低施工强度。不进行夜间作业,尽量不使用发电设备,力求做到不产生光污染,不影响动物的休息。 ④优选低噪声设备,避免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⑤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施工场地设置警示牌和教育宣传栏,宣传外来物种入侵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将外来物种带入建设区域内。 ⑥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地界标志,将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 3、对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破坏的植被要尽快恢复,建立生态防护体 系,防治水土流失,避免和减少泥沙及有害物质进入附近河道,影**质。 ②加强宣传,编印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鱼类保护规章,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捕捞。 ③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工程施工时,禁止将生产生活 废水、污水、固体垃圾、施工废弃物等排入地表水体。 ④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造成伤害。 ⑤在河道附近开挖作业时,通过洒水降尘等措施,避免扬尘对周围水 体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⑥应合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涉水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涉水施工主 要为导流围堰施工,作业中SS产生量取决于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土石质 量和粒度分布情况及河段水文条件等,施工中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河底泥沙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量。 ⑦施工期涉水施工时,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做好检查工作,严格控制燃 油使用和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油类进入水体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工程占地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阶段已在施工区域周边布设地界标识,所有开挖、堆放、机械作业等施工活动均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范围内,全程杜绝乱挖乱弃现象;统一划定机械、运输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严禁车辆偏离道路下道行驶,精准压缩施工扰动范围,同步做好区域水土保持管控,最大限度减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与生态扰动。 ②施工过程坚持优化开挖方案,实现土石方挖填平衡,严格遵循边开挖、边转运、边回填、边碾压、边布设防护设施的施工流程;场内临时堆土、砂石建材等堆放区域全部采用防尘网全覆盖遮盖,落实临时水土保持防护措施。 ③建设单位合理统筹施工进度与作业时序,规避重复开挖、土石方多次倒运作业,减少地表裸露区域、缩短土体裸露时长;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均避开汛期、暴雨等恶劣天气开展,降低雨水冲刷引发的水土流失风险。 ④本项目堤防堤线沿原有河岸布置,未实施河道截弯取直改造,施工全过程未私自设置临时取料场,土石方原料全部外购,严格落实河道生态保护相关要求。 ⑤ 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现场环保宣传、岗前环保交底工作,常态化向施工人员普及生态保护相关要求,有效提升全体作业人员环保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 ⑥ 所有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均固定既定通行路线,不随意开辟临时便道,杜绝车辆碾压红线外草皮,避免生态破坏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取消环评规划**施工道路,全程依托周边既有乡村道路运输,不再新增道路占地扰动。 ⑦针对施工红线内存在植被的扰动区域,施工前统一开展表层耕作土剥离并单独堆存防护,剥离土全部用于后期施工迹地生态修复;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保留红线内原生植被,减少区域生物量损耗。 2、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已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岗前培训、现场宣讲等形式,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全体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② 已对所有施工人员开展专项教育,明确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项目层层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明确各岗位人员保护责任;同时加强施工区域日常巡护,全程杜绝偷猎、捕杀野生动物行为发生。 ③ 已合理优化施工时段与作业方式,严格执行夜间不施工要求;划定人员活动范围并严格管控;在早晨、黄昏时段主动降低施工强度;施工全程不使用发电设备,避免产生光污染,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的干扰。 ④施工设备选型阶段已优先选用低噪声型号,所有进场施工机械均满足噪声控制要求。 ⑤ 已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与生态教育,在施工场地醒目位置设置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与生态宣传专栏,严禁施工人员携带、引入任何外来物种进入施工区域。 ⑥ 已在施工区域周边规范设置地界标志,所有施工活动均严格限定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杜绝超范围施工。 3、对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间对施工扰动破坏的植被及时开展修复,同步构建完善生态防护体系,有效防控水土流失,减少泥沙、各类污染物汇入河道,降低水体水质受扰动的程度。 ②施工单位统一编印施工环境保护手册并发放至全体作业人员,常态化开展环保宣教,提升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项目制定完善鱼类保护管理规章,明确要求所有人员严禁下河捕捞水生生物。 ③现场安排专人全程监督管控,所有施工工序均依照环保规范实施,施工全过程未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垃圾、施工废渣等废弃物直接排入河道地表水体。 ④施工期未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流入河道伤害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情况。 ⑤河道周边土石方开挖作业期间,持续开展洒水降尘作业,抑制扬尘扩散落入河面,规避扬尘沉降对周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⑥项目优化整体施工组织方案,围堰等涉水施工全部安排在枯水期开展;在水下作业过程中优化施工操作方式,减小河底泥沙搅动范围,有效降低水体悬浮泥沙产生量,减轻对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的干扰。 ⑦涉水作业机械设备进场及每日开工前均完成全面检修保养,规范油料存放与加注流程,严控燃油跑冒滴漏现象,未发生油污进入河道污染水体、危害水生生物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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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