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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15686B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军 |
| 李厚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化工产业园昌国东路227号 |
| **6万吨/年氯乙酸及其配套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扩能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化工产业园昌国东路227号 |
| 经度:118.142500 纬度: 36.774060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2-29 |
| 淄环审〔2018〕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731.46 |
| 18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15686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3MA3MT2AJ5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3MT2AJ5X | 竣工时间:2021-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2-04-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5-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dfangjie/vip_doc/****9888.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3万吨/年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装置扩能至5万吨/年,**6万吨/年氯乙酸和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对原有一期环氧氯丙烷生产主装置I的扩能改造,原3万吨/年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装置扩能至5万吨/年,另**6万吨/年氯乙酸单元和5万吨/年环氧氯丙烷单元II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氧氯丙烷以氯乙酸装置副产的氯化氢气体,在催化剂作用下,氯化氢与甘油发生氯化反应生成二氯丙醇(DCH),二氯丙醇经过精制后与碱发生环化反应,经精制提纯得到产品环氧氯丙烷(ECH)。氯乙酸的工艺采用醋酐做催化剂,经乙酸氯化、加氢、蒸馏、结片包装等过程制取氯乙酸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环氧氯丙烷以氯乙酸装置副产的氯化氢气体,在催化剂作用下,氯化氢与甘油发生氯化反应生成二氯丙醇(DCH),二氯丙醇经过精制后与碱发生环化反应,经精制提纯得到产品环氧氯丙烷(ECH)。氯乙酸的工艺采用醋酐做催化剂,经乙酸氯化、加氢、蒸馏、结片包装等过程制取氯乙酸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氯化尾气通过两级降膜水吸收+一级水洗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二氯丙醇分离单元废气、环化及环氧精制废气均经过两级冷凝回收物料+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空排放;石灰乳投料废气与一期石灰乳投料废气一起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的 15m排气筒排放;氯化钙干燥粉尘经过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两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氢化尾气经两级水吸收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车间尾气颗粒物则经水洗罐吸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尾气经一次燃烧室+二次燃烧室+SNCR+水冷旋风除尘器+急冷塔+石墨喷淋塔+降膜吸收器+水洗塔+碱洗塔+湿电除尘器+SCR+活性炭吸附多级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简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扩建环氧氯丙烷工序产生的废气:(1)环氧氯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氯气、氯化氢等,收集后经1套“两级降膜水吸收+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排入1套RTO(蓄热燃烧+急冷+碱洗)”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2)环氧二氯丙醇精制、环化及环氧精制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氯化氢等,收集后经1套“两级水冷凝”处理后排入同1套RTO(蓄热燃烧+急冷+碱洗)”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3)环氧石灰乳配置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4)环氧氯化钙干燥结片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2套“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2、氯乙酸工序产生的废气:(1)三期氯乙酸主装置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氯气、氯化氢等,收集后经1套“水洗+碱洗”装置、1套“一级降膜水吸收+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排放;(2)氯乙酸醋酸/酐储罐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收集后经1套“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氯乙酸盐酸罐区呼吸废气及装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收集后经1套“水洗+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氯乙酸切片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收集后经1台一级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3m高排气筒排放。 3、**环氧氯丙烷工艺产生的废气:(1)二期环氧氯丙烷环化及环氧精制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收集后经1套两级水冷凝装置处理后排入同1套RTO(蓄热燃烧+急冷+碱洗)”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22排放;(2)二期环氧氯丙烷石灰乳配置Ⅱ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4、焚烧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焚烧炉废气经1套“SNCR+水冷旋风除尘器+急冷塔+石墨喷淋塔+降膜吸收器+水洗塔+碱洗塔+湿电除尘器+SCR+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5、污水处理站三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VOCs、氨、臭气浓度等,经1台一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新增危废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收集后通过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新增一座危废库,增加对应的废气处理设施;由于三期氯乙酸小盐酸废气中含有氢气,处于安全需要,增加了三期氯乙酸小盐酸排气筒;环氧氯丙烷装置及罐区有机废气由原来的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变更为RTO处理装置,提高了废气处理效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焚烧炉废气排气筒、RTO排气筒分别设置了尾气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及雨污分流装置,依托原有事故应急池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42500 | 89180 | 0 | 0 | 0 | 231680 | 89180 | |
| 71.25 | 44.59 | 115.84 | 0 | 0 | 115.84 | 44.59 | |
| 6.963 | 4.015 | 10.43 | 0 | 0 | 10.978 | 4.01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4.8 | 39.33 | 0 | 0 | 4.8 | 4.8 | / |
| 0 | 11.8 | 71.24 | 0 | 0 | 11.8 | 11.8 | / |
| 0.05 | 8.2006 | 2.735 | 0 | 0 | 8.251 | 8.201 | / |
| 0.3504 | 0.28 | 37.661 | 0 | 0 | 0.63 | 0.28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尾气洗涤水、蒸发单元冷凝水、循环系统排水、脱盐水系统排水、真空泵排水、设备地面冲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以上废水收集后均进入厂区污水站三期进行处理,处理后部分进入中水站,中水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污水站三期部分排水、中水装置浓水与原有污水站废水合并后排入光水(**张****公司。 | 检测报告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为8.17-8.28(无量纲)、氨氮(以N计)、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全盐量、氯化物、石油类两天测得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384mg/L、275mg/L、50mg/L、21.5mg/L、1200mg/L、100.7mg/L、0.96mg/L,环氧氯丙烷两天均未检出,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
| 1 | RTO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氯化尾气、二氯丙醇精制分离废气、环化塔、环氧精制废气进入RTO焚烧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氯化尾气、二氯丙醇精制分离废气、环化塔、环氧精制废气RTO废气排气筒DA022测得VOCs、氯气、氯化氢、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3.48mg/m3、2.7mg/m3、3.4mg/m3、0.11mg/m3,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2中Ⅱ时段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浓度限值要求;2天测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未检出、9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表1标准要求。 | |
| 2 | 石灰乳配置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 | 环氧石灰乳配置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二期环氧氯丙烷石灰乳配置排气筒出口DA021废气2天颗粒物分别测得的最高浓度为6.3mg/m3,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标准限值。验收监测期间,二期环氧氯丙烷石灰乳配置排气筒出口DA021废气2天颗粒物分别测得的最高浓度为6.3mg/m3,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标准限值。 | |
| 3 | 氯化钙干燥结片废气处理设施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 | 1、环氧氯化钙干燥结片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2套“旋风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8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氯化钙干燥结片排气筒DA006、DA011废气排气筒2天分别测得的最高浓度为7.2mg/m3、7.7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
| 4 | 三期氯乙酸装置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三期氯乙酸主装置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氯气、氯化氢等,收集后经1套“水洗+碱洗”装置、1套“一级降膜水吸收+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三期氯乙酸主装置排气筒DA013废气2天VOCs、氯气、氯化氢分别测得的最高浓度为1.79mg/m3、3.0mg/m3、2.6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中Ⅱ时段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验收监测期间,三期氯乙酸小盐酸废气DA026废气排气筒2天测得VOCs、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2.91mg/m3、34.3mg/m3,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2中Ⅱ时段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 |
| 5 | 氯乙酸罐区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氯乙酸醋酸/酐储罐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收集后经1套“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氯乙酸盐酸罐区呼吸废气及装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收集后经1套“水洗+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氯乙酸醋酸/酐储罐呼吸废气DA020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93mg/m3,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2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盐酸罐区及装车废气DA002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氯化氢两天测得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9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
| 6 | 氯乙酸结片包装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 | 氯乙酸切片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颗粒物,收集后经1台一级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3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氯乙酸结片包装排气筒DA014废气2天VOCs、颗粒物分别测得的最高浓度为4.89mg/m3、6.4mg/m3,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中Ⅱ时段标准、颗粒物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标准要求。 | |
| 7 | 焚烧炉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 | 焚烧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焚烧炉废气经1套“SNCR+水冷旋风除尘器+急冷塔+石墨喷淋塔+降膜吸收器+水洗塔+碱洗塔+湿电除尘器+SCR+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废气排气筒DA005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天测得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9mg/m3,未检出,15mg/m3,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两天测得最大排放浓度为:3.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3×10-2kg/h,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2中Ⅱ级标准;一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两天测得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0mg/m3、1.44mg/m3、3.4mg/m3、0.0145mg/m3、未检出、0.0115mg/m3、1.11×10-3mg/m3、未检出、0.020mg/m3、0.053ng TEQ/m3,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8 | 污水处理站三期废气处理设施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 | 污水处理站三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VOCs、氨、臭气浓度等,经1台一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07有组织VOCS、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83mg/m3、0.18mg/m3、2.07mg/m3、724(无量纲),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9.6×10-3kg/h,9.5×10-4kg/h,1.1×10-2kg/h,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2标准要求。 | |
| 9 | 危废库废气处理设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新增危废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收集后通过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尾气排气筒DA015废气2天VOCs测得的最高浓度为3.9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中Ⅱ时段标准限值。 |
| 依托原成品及原料罐区、中央控制室、化验室、变电所、泡沫站、公用工程、消防水站、事故水池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成品及原料罐区、中央控制室、化验室、变电所、泡沫站、公用工程、消防水站、事故水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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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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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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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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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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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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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