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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动用和处置砂石**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一期)-(A1#、A2#、A5#、A8#、1#楼)砂石**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经区级审查通过。
本次方案以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原始地面标高文件等资料为计算依据,依据现行规范开展各项工作。经估算:
1.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约53361.11立方米,其中土方约52277.01立方米,砂石**约1084.10立方米。
2.项目自用砂石**量为0立方米。
3.全部对外处置砂石**。
4.本次估算结果基于项目勘察报告及相关设计图纸,与实际建设时开挖量可能存在差异,最终处置量以实际开挖量为准。
本次方案审查结果公示期从2026年9月19日至9月21日,共3天。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局联系(电话:0532-****8985)并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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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