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培训楼室内空气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国内比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培训楼室内空气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预算
18.2万元
四、项目概况
| 包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1 |
培训楼室内空气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
主要对培训楼室内空气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治理面积约为7000-10000㎡(以最终实际治理面积为准),治理对象包含但不限于教室、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图书室室内墙面、地面、家具、床垫、窗帘、门(含门套)、踢脚线等,治理污染物包含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及装修异味。 |
治理标准:GB/T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密封12小时具备相应检测技术能力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详见比价文件。 |
合同约定时间 |
采购人指定地点(**省**市**区)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方在成功获取比价文件后,联系张老师0731-****7024,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4、本项目采取比价方式采购,项目总预算18.2万元(含人工、药剂、设备、运输、耗材、保护措施、垃圾清理、首次检测、3个月复检、5年内所有复检、第三方检测配合、售后质保、税费、安全、管理、风险等全部费用),满足比价文件全部要求情况下,报价总价最低者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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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自发布本公告之日止)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在军队采购网( https://www.****.cn )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报价方。
(五)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入围,入围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六)报名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前在军队采购网( https://www.****.cn )上完成供应商信息系统注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比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下载附件报名材料模板)。
(三)申领地址:**省**市,具体位置电话咨询。
(四)申领询价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报价前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点第(四)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主页(https://www.****.cn)及学校官网(https://www.****.cn)发布。
八、现场踏勘
(一)踏勘时间:2026年9月23日9:00
(二)踏勘地点:**省**市**区,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三)要求: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派1-2人参加踏勘,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各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九、报价受理时间、地点、方式
报价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9月28日9:00
报价受理结束时间:2026年9月28日9:30
报价地址:**省**市**区
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方式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单位不予受理,由报价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比价时间、地点
比价时间:2026年9月28日15:00
比价地点:**省**市**区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7024
邮箱地址:****@163.com
十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3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