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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字第****222026XG****666号
| 建设单位(个人) | 余龙权 |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地(自用住房) |
| 建设位置 | **县**街道龙背村3组 |
| 建设规模 | 住房占地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7平方米、层数2层、限高7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街道龙背村3组余龙权拟建房屋用地勘界图为此证附图。 宅基地面积117平方米。其中(住房占地100、附属房占地17、庭院面积)。 四至界畔:东:与周代权地为界。南:与周代文地为界。西:与周代文地为界。北:与公路外4米为界。 备注: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开工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发证时间: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