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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工业园区
本项目建设内容:技改3600吨2-乙基蒽醌生产线;建设8万吨七水硫酸镁产、3万吨硫酸铝溶液、1.2万吨二水硫酸钙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环保设施等;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建设单位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39****3032
地 址:**市****工业园区
三、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圣美****公司
地 址:**市**区童游街道**北路(**景园)30栋三单元1802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99-****555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