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因我院口腔科开展临床诊疗工作需要采购单反相机,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口腔科单反相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用途 |
| 1 | 单反相机 | 1套 | 用于口腔正畸术前、术中、术后口内及面型对比拍片 |
(五)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包干价,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六)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供应的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价文件递交及开启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18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四楼采购办;
(三)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供应商不在本地,可采用邮寄报价的方式,邮寄响应文件之前请电话联系确认。报价文件须盖公章,留有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对本公告有疑问的,可在****采购办联系咨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完成。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51****6832
联系地址:****四楼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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