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现将江****政府买单刻制服务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服务区域和对象:登记注册地在**的新设企业、******社(不含各类分支机构、个体户)首套印章刻制。
2.服务内容:提供首套印章(含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4枚印章)刻制服务。其中,企业名称章规格:圆形--直径不小于4.2厘米、材质为光敏或原子;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规格:正方形--边长不小于1.8厘米、材质为牛角或原子或仿牛角;财务专用章规格:正方形--边长不小于2.5厘米、材质为牛角;合同专用章规格:圆形--直径不小于4.0厘米、材质为光敏或原子。
3.服务价格:每套印章费用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伍元整(¥65.00),含税费、运输及安装等全部费用。
4.服务期限:2026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刻章服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服务要求
1.公章刻制服务单位自刻章信息推送40分钟内,需将刻制好的印****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发照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签收、发放;或根据刻章企业需求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指定地点,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代为签收。
2.对提供的企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3.公章刻制服务单位的选择由企业自愿选择,公章刻制单位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企业首套公章刻制订单、重复向企业收取首套印章费用等扰乱市场秩序情形。一经发现出现上述情形,将立即终止服务协议。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请有意向投标的公章刻制单位,于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创业园2号楼3楼报名。(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570-****687)
2.提交材料:《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材质样式(4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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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