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联峰粮油收储贸易有限公司粮食烘干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辽源-东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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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烘干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0 09: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粮食烘干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210

传 真:0437-****204

通讯地址:**县白泉**泉路18号

邮 编:136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

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县渭津镇小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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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有烘干塔和燃煤热风炉拆除,**一套日烘干能力300t烘干塔,配套建设4t/h生物质热风炉,年收购湿玉米5.4万吨。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省****公司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热风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轻质飞扬玉米糠皮的防治。输送机和提升设备要封闭;烘干粉尘经烘干塔排潮口无组织排放,排潮口设折流挡板;地面要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及时清扫;生物质燃料要存放在燃料贮存间内;生物质灰渣和除尘灰要临时存放在灰渣间内;热风炉房要封闭;厂区要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原料湿玉米、生物质颗粒和外售产品等运输车辆必须使用苫布覆盖。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风炉无组织排放烟尘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标准。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掏。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之间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除尘灰、灰渣、玉米皮等统一收集后暂存灰渣间内,****肥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5㎡),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热风炉燃料管理。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得燃用煤、生物质散料及其它高污染燃料。

(六)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废气非正常排放,要立即停产检查,完成维修后,方可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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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