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辐射手持测漏仪检定
| 项目编号 | **** | 采购经理 | 宋雪冰-155****3756 |
| 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9-24 08:00 | 报价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9-24 12: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202****0001 | ****便携辐射手持测漏仪检定 | / | / | 1 | 项 | 7日历天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栏标价:0.1万元(含税6%),总报价超出拦标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方式:原则上一次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 3、期限: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检测/校准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项目服务完成后,甲方根据验收单进行结算,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按照合同单价以及实际验收数量支付全额款项。 5、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含税价需报整数。 技术条款:技术要求里面的技术要求。
3.技术条款:1、甲方提供辐射检测仪的完整名称、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数量、校准要求及必要技术资料。如在CNAS认可范围内,依据使用要求可合理增加校准点。 2、乙方在CNAS认可的范围内,依据国家、地方、行业发布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如JJG 393《便携式X、γ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等)中后续校准项目进行校准。 3、检测/校准方式可为乙方到甲方现场进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将辐射检测****实验室进行校准。如采用邮寄方式,设备邮寄费用(含往返邮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经双方协商确定检测/校准日期(或邮寄接收日期),乙方须在服务承诺期内完成检测/校准任务。甲方若有提前或后延的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 4、符合运输要求的辐射检测仪,乙方在上门取送、实施检测/校准及修理过程中,由于保管不当或操作失误造成甲方计量器具丢失或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无安全包装的易损计量器具乙方有权拒绝取送。 5、乙方应在校准后7天内,为甲方出具校准证书(含校准结果及不确定度信息),并寄送到甲方指定地址。 6、协议签订后,乙方完成本次检测/校准项目所有工作,并出具检测/校准证书,经甲方确认辐射检测仪检测/校准数量后按单价据实结算。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3、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