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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禹江物业保安全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企业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更正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企业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原招标文件中三、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 企业业绩 (20分) |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劳务外包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2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供应商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企业业绩 (20分) |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外包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2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本次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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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