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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26-09-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商环虞审〔2026〕32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公司****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公司****公司年产40万吨液态奶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本项目CIP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处理站(格栅+调节池+UASB反应器+好氧池+二沉池)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蒸汽冷凝水、锅炉定期排水经厂区总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表1间接排放限值,同****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2、废气:本项目备用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低氮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沼气依托现有工程火炬燃烧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地埋式调节池、加强周围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制冷工序氨气采用定期加强制冷系统密闭检查和检测、及时更换老化阀门和管道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中涉锅炉企业A级指标要求。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生产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公司按新标准执行。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公司****公司年产40万吨液态奶改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监督****监察大队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报告。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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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