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7万吨新能源含氟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省黔南州****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产能7万吨/年,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2.5万吨/年锂电池专用含氟溶剂生产线;二期建设2万吨/年锂电池专用含氟锂盐、2.5万吨/年锂电池专用含氟溶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面积约232亩,包含办公楼、质检楼、中控楼、消防水站、循环水站、搅拌站、生产车间、溶剂回收车间、仓库、罐区、三废治理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总投资约20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省******工业园区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138****5282
邮箱:****@hzjdsk.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观山街道甲秀北路235号北大**梦想城一期7号地块A07栋1单元16层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51-8851 6275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官网或附件1下载打印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