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托,对**市**区后洲街道**路6号中亭街改造利安苑连接体部分楼1层25店面、1层31店面、2层134A、134B店面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谈判编号:****
2、谈判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内容一览表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请于2026年09月13日超至2026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时
间,下同),在**省**市**区留峰街曙光路130-132号申发大厦21层2103(****)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4、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售后不退。
5、谈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09月17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到**省**市**区餐峰街曙光路130-132号申发大厦21层2103(****)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标书代写
6、谈判时间、地点
6.1谈判时间2026年09月17日上午09:30 ;
6.2谈判地点:**省**市**区螯峰街曙光路130-132号申发大厦21层2103(****)。
7、报价人询问和质疑
7.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夏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网上报名)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报价人对本次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谈判载止时间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与****联系。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摆,否则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门户网(http://www.****.com/)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中亭街利业苑 2# 楼 6 层 11 室
联系人:林少稀
电 话:0591-****0113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省**市**区鳌峰街曙光路130-132号申发大厦21层2103(****)
电 话:0591-****0091
联系人:林笑婷、康扬志
电子信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