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审批
广西-南宁-青秀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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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预防和治理可能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我厅于2025年8月6日印发了《**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5〕3号),****司法厅行政规范性审查意见,现对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10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线上提交等形式,将****水利厅水保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 严,0771-****277

电子邮箱:sltsbc@slt.****.cn

通讯地址:****市**区建政路12号

邮政编码:530023


附件:1. **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修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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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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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do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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