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50000 元
项目名称:“政协工作创新奖” 获奖项目宣传片拍摄制作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省**市**区**省内市(地)、县(市、区)18个地点,具体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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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20 12:34:39
报名结束时间:2026-09-23 00:00:00
发布时间:2026-09-20 09:34:39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摄影摄像、视频制作服务相关经营资质。
2.至少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3台视频拍摄设备(清晰度不低于4K)。
3.至少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3台航拍设备,每台均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注册备案,其中至少1台为室内全景设备(全景清晰度不低于4K)。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拍摄、剪辑、配音等),其中航拍人员须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其中至少1人须具有“超视距”操控权限。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3台视频拍摄设备及其设备编号清晰照片的扫描件、3台航拍设备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实名登记查询截图的扫描件、3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扫描件、供应商与以上3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所有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含临时或阶段性聘用协议)的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详见比价文件)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