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二)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7月发布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规定,现将********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养殖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概况:**省**市**蔡家崖乡贺家沟村西侧300m处,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1°03'15.9678",N38°26'34.7189",占地面积7.7739公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存栏4800头生猪,年出栏9600头育肥猪。
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
2、项目工作联系人:李总
3、联系电话:184****7374
三、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清朗****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5****9033
邮箱:****@qq.com
四、工程主要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
1、废气:锅炉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养殖区恶臭育肥舍、猪粪处理区和堆肥区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进行处置,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
2、废水: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置后全部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猪粪、沼渣、病死猪、废脱硫剂、生活垃圾,其中猪粪、沼渣堆肥处置,病死猪定期由密闭罐车运至******公司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相关规划,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经过环境影响分析,在采取这些有效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的质量产生过大影响。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种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是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评价结论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公众意见,特别请相关公众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七、查阅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com/s/1xGAF1VMQfWBnVKGdtIJnXg 提取码: uik1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com/s/14rd-3ncdPJ3dtpXGO4Sg8w 提取码: tbh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合理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84****7374(李总)
信函:邮寄至****
邮件:****@qq.com
****
2026年9月20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