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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位于**省**市****镇前****驾校北侧,年处理病死畜禽6000吨,形成骨肉渣1800吨(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年处理病死畜禽3000吨,形成骨肉渣900吨)。
******公司于2026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公司**动物无善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管理局以临审管(生环)发﹝2026﹞52号“关于******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精神,2026年7月31日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建成后,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3日,经调试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我公司委托**蓝****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我公司自主编制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我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监测单位代表对监测报告的介绍,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各界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林海滨
联系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