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0 10:08:40
为满足我院基本建设及修缮改造工程管理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市场调研。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造价咨询机构积极参与,提供相关信息及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服务范围:为我院零星维修、基建改造等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涵盖从项目前期到竣工结算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计价审核、材料询价定价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同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要求。
三、调研内容
本次市场调研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征集潜在供应商的信息和建议:
1.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团队配置、服务流程、响应机制及质量保障措施等;
2.价格信息:造价咨询计价依据、优惠费率(下浮率)及结算调整机制;
3.类似业绩:****医疗机构或公共建筑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
4.质量控制: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及风险防范能力;
5.其他建议:对我院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合法经营资质,拥有固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具备相应造价执业资格;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格式);
2.报价依据:****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确定下浮率。
3.报价****服务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六、需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编制市****公司鲜章),用A4纸装订成册:
1.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相关业绩证明;
5.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含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等信息),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含团队配置、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等);
8.报价一览表(下浮率);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至****后勤保障部(行政楼220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187****5593。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公告仅为市场调研、需求摸底,不属于采购招标公告,无任何采购约束力,我院不向参与调研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2.我院将根据本次市场调研结果,梳理完善采购需求、服务标准及预算方案,后续将按院内采购流程开展正式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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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