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眉山-青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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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9月2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9-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市投资促进大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005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公司100MW/200MWh电网侧磷酸铁锂新型储能项目

******经济开发区MSQ2026-02地块

**金象****公司

**省****公司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1座100MW/200MWh储能电站(含一座110MVA升压站)。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24〕16号)等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确保符合《**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使用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超标排放的,应当进行维修或者加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机动车维修单位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和国家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处理,不外排;施工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场地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不直接外排。站区西侧设置1座容积249m3的消防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消防排水,将受到电池液污染的消防废水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3.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施工场地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城镇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不影响周围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钢材、木材等边角余料、废水泥等,按照综合利用的原则,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人工挑选后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在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清运至城市卫生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车辆、施工机具在运行和维修过程中将使用润滑油、柴油等油类,应对施工车辆停放区采取防渗处理、铺设吸油毡、擦洗清理等措施,若产生废油,则废油按废矿物油进行处置,根据同类型项目废油量较小,产生的废油严格按《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要求进行,如采用专用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出现废油污染区域水环境和土壤等情况。营运期,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城镇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储能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时,将由储能电池生产厂家进行更换,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30m3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少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升压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前先修筑围挡,并尽快修建围墙。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建议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中推荐的低噪声施工机具,避免碾压机械、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宜集中在昼间进行,尽量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应按《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编 污染防治-第七分编 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六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书,严格按照许可时限和许可范围进行夜间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许可证书,公告附近居民。营运期,选择低噪声变压器,设置高隔声屏障,优化总平面布置,尽可能将主变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升压站区中央区域。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营运期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

6.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教育,施工运输及作业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域,禁止施工人员超出施工区域破坏植被和作物。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随意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施工活动集中在征地范围内。站区四周设置混凝土排水沟。施工前应先建围挡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储能电站施工阶段加强环保管理、限定最小施工范围。营运期,投运后,储能电站占地为永久性占地,无其它临时性占地,运营期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