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部门名称 | ****水利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 | ||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 ||
| 办理地点 | **省**市**区**大道1116****中心1楼综合窗口8号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798-****900 、窗口地址: **省**市**区**大道1116****中心1楼综合窗口8号 | ||||
| 投诉方式 | 电话: 0798-****559 、窗口地址: **省**市**区新厂东路299号****水利局1号楼320室 | ||||
| 事项名称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权限)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01004 | |
| 行使层级 | 县(市、区)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编码 | ****0203MB057870X240********00401 |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审批层级 | 县级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通办范围 | 不支持通办 | 服务渠道 |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实体大厅、其他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 是否网办 | 是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
| 序号 | 特殊程序名称 | 特殊程序办理人 | 特殊程序建议时间 |
| 1 | 无 | 20个工作日 | |
| 2 | 无 | 40个工作日 |
| 法律法规名称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 |
| 依据文号 | |
| 颁布机关 | 水利部 |
| 发布日期 | 无 |
| 条款内容 |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论证。设计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 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
| 法律法规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依据文号 | |
| 颁布机关 | ****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无 |
| 条款内容 | 项目名称: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 法律法规名称 | 《国家发****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 |
| 依据文号 | |
| 颁布机关 | ****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无 |
| 条款内容 | (一)列入国务院或我委批准的水利发展建设规划,库容小于10亿立方米、坝高低于70米,不涉及跨国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水库项目,由目前的我委审批下放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并在审批后及时报我委备案。 (二)投资限额以上,即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资金5亿元及以上,或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资金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项目中符合经批准的行业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有关方面意见一致的项目,由目前的我委审批后报国务院备案改为下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并在审批后及时报我委备案。 本次下放后,除**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坝高大于70****水库、大型引调水、大江大河(大湖)干流重点河段治理、重要蓄滞洪区建设,以及其他涉及跨国界河流、跨省(区、市)水**配置调整和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重大项目外,其余项目一律由地方审批。 |
| 法律法规名称 | 《政府投资条例》 |
| 依据文号 | |
| 颁布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日期 | 无 |
| 条款内容 |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 1 | 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函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纸质 | 原件份数:3份 复印件份数:3份 | A4纸 | 必要 | 无形式空表 无形式样表 |
| 2 | 项目开工前应完成的前置要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查批复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及审核意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取水许可文件(涉及取水的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涉及航道的项目)、压矿、地质灾害评估及地震安全评价等审批文件等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纸质 | 原件份数:3份 复印件份数:3份 | A4纸 | 必要 | 无形式空表 无形式样表 |
| 3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纸质 | 原件份数:3份 复印件份数:3份 | A4纸 | 必要 | 无形式空表 无形式样表 |
| 4 | 初设报告及相关附件,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中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概算等有关专项报告和图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纸质 | 原件份数:3份 复印件份数:3份 | A4纸 | 必要 | 无形式空表 无形式样表 |
| 5 | 资金筹措文件、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纸质 | 原件份数:3份 复印件份数:3份 | A4纸 | 必要 | 无形式空表 无形式样表 |
| 环节 | 办理内容 | 办理说明 | 其他 |
| 预约 | 0798-****559 | 无 | 无 |
| 申请 | 【窗口提交】 景****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水利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无 | 无 |
| 受理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无 |
| 审查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 | 无 | 办理时限:无 办理单位:无 联系电话:无 办理岗位:无 |
| 审核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核 | 无 | 无 |
| 审批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无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