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就《**市**区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划定调整方案》)于2026年9月11日举办了听证会。现将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303号)规定,**市**区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需召开听证会。****于7月31****政府网站公布了听证会公告,8月31****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听证参加人员名单,9月2日将听证相关资料送达各位听证代表,9月11日正式召开听证会。整个听证组织流程严格按照《**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相关规定来进行。
听证会于2026年9月11日上午9时在****1楼会议室举行,****生态环境局**分局赖星宇副局长,****环境局**分局严锦豪,****环境局**分局李嫒、莫洪俭。
听证代表共报名24位,实到24位,符合法定人数。****人大、区政协、专家学者、区农业农村局、法人组织、羊角镇、金塘镇、公馆镇、镇盛镇、鳌头镇、袂花镇、高山镇、新坡镇、山阁镇、城南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露天矿街道、**街道、**街道派代表出席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对《划定调整方案》作了详细介绍。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于2026年7月31****政府网站发布了听证会公告。通过自愿报名或邀请的方式确定听证代表人员名单,于2026年8月31****政府网站发布《**市**区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告》,公布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听证代表等事项,并将听证相关资料送达至各位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
(一)同意和支持《**市**区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
(二)核对“向陆纵深”表述是否正确,补充《**市**区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编制说明》第7章第1节依法清退的法律条文。
(三)建议相关部门细化禁养区区域边界,精准区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加强病死畜禽管控,强化保护饮用水源保护;预留逐步转型和退出时间,盘活闲置资产;明确养殖场清退的执法主体;****猪场要考虑退出补偿机制。
四、听证会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听证会各方同意《**市**区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方案》,没有争论的问题。
五、对听证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划定方案》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划要求,方案合理可行。会议上听证代表一致赞成通过,无反对意见。畜禽养殖区划定调整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和结构,引导**区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按照代表们的建议,加快工作落实,同时尽快将****政府申请批复,并将把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汇报,****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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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