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办法》(渝农发〔2025〕48 号)、《**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经****2026年第9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三批项目中“**脆李物联网体系架构项目”调整为“**县青脆李避雨栽培建设项目”,现公开遴选调整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全县脆李种植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须提供经营主体相关证照材料;
2.同年度建设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申报主体财务健全(农业企业、**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二、资金使用方式
根据产业集群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经营主体单个项目中央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达到 1:1以上,企业要求达到1:3以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项目名称:**县青脆李避雨栽培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0万元,自筹资金110万元。
3.项目支持重点环节: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建设****基地,配套避雨设施。自筹资金用于建设避雨设施、绿色标准化生产等。
4.资金使用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标准: 按2000元/亩补助。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补助资金的1倍。
5.项目建设要求:要求实行标准化管护的投产果园可申报本项目。
四、资金保障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在**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三批项目资金中予以保障落实。
五、建设期限
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无特殊原因未按项目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和资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补助资金(若已拨付进度款,则需全额退还,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三批建设项目申报表》。****中心初审纳入申报主体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纳入实施计划。实施方案提交一式5份、预算报告提交一式2份。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料报送。**县**街道水岸星座S1栋****发展中心317室) 。
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023-****3326
附件:《**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三批建设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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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第三批建设项目申报表
| 申报单位 | |||
| 申报人 | 联系电话 | ||
| 果园规模及基础设施现状 | |||
| 项目规划建设内容、投资估算 | |||
| 所在乡镇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