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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绵兴东**侧城市有机更新项目(**附属用房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科技城新区 |
| 说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以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8月25日组织召开了**市绵兴东**侧城市有机更新项目(**附属用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代表,验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批复文件要求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落实了项目建设过程的业主监督监理,相关资料齐备。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通过验收。 公示期限:自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轩溧 联系电话:180****666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