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联系电话:0312—****678
通讯地址:**县苍**路与瑞新街交叉口东北角
邮 编:073299
****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县晶晖新能源500兆瓦光伏 发电项目(一期200兆瓦) | **市**县**镇、城南庄镇 | **** | **力耕****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县**镇、城南庄镇,分布于**镇西南侧和城南庄镇北侧的上坡上。****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13′38.595″,北纬38°48。39.198″。光伏场区与升压站周边均为荒草地,距离升压站最近敏感点为东北偏东 330m 处的杨家村住户。 ****电站分为光伏场区和升压站区两个功能区,规划总装机容量200MWp,规划建设占地面积 ****7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建设200MW光伏发电系统,配套租用 40MW/160MWh储能建设、** 220KV 升压站一座、办公楼一栋及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 | 一、施工期: (一)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来源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堆放、回填和施工道路建设引发扬尘,交通运输扬尘,各种施工车辆和机械排放的燃料废气。 施工期严格落实**省施工扬尘 “六个 100%” 管控要求,落实围挡、裸地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冲洗,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 2019);选用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机械尾气污染。 (二)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泥浆等废弃物。车辆冲洗水和水泥构件养护用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设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12:00-14:00)夜间(22:00 -次日 6:00)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运输车辆在穿过附近居民点时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铁制或钢制工具在使用、装卸等过程中,应尽可能轻拿轻放,以免相互碰撞产生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升压站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及少量施工废弃物和少量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的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废金属、废钢筋回收处理,废砂石用于升压站地基填埋,不随意丢弃。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一)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光伏发电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升压站不设锅炉等热源,采用电取暖,制冷使用空调,属清洁能源。项目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放量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在升压站建设 1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升压站洒水抑尘。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主要是升压站生活污水排放。升压站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 1m3/h)处理,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就地入渗蒸发,不设置集中收集排放设施; (三)噪声治理措施:运行期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主变压器、逆变器及室外箱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主变压器、箱变等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利用距离、墙体衰减降噪;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1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磷酸铁锂电池、废铅酸蓄电池以及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变压器事故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损坏的光伏组件、储能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危险废物治理措施: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设置规范危废暂存间,落实防渗、防雨、防泄漏,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危险废物全部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升压站配套建设有效容积90m3事故油池,严格做好全面防腐、防渗、油水分离,收集变压器事故泄漏油,本项目事故油池设计合理,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第6.1.4条要求。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地下水及土壤治理措施:根据项目各类物质的理化性质判断,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的主要污染源为升压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废变压器油(主要为含矿物油废物)。废水污染物的类型属于非持久性污染物,废矿物油属于持久性污染物。根据项目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及项目生产工艺分析,项目运营期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并加强巡查检修的前提下,污染物不存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途径。因此,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