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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司《关于申请审批******110KV长福二变长雅线10KV配套送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我局委托泉****服务中心对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进行评审,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并提交了报批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0KV长福二变长雅线10KV配套送出工程位于**市丰州镇杏浦大桥两岸,215省道西侧与江滨南路东侧**河段。线路自右岸起于江滨南路既有G37井,沿杏浦大桥北侧土路及滩地采用埋地电缆敷设至1#塔;后架空跨江至2#塔,水平档距约378m,导线最低弧垂高程32m;左岸自2#塔沿215省道临水侧滩地采用埋地电缆敷设至新16#塔。1#塔和2#塔坐落在河道行洪区内,基础采用C30混凝土灌注桩,桩径1.6m,总长20m(地下埋深17.3m,地上露出2.7m);两塔之间架设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1.284km(含跨江档距378m及两端引线)。涉河部分还包括新5#~新14#(共10座)及埋地电缆,全长655m,埋深1.6m。工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该****水文站约430m,距离下游**大桥水位站约13.3km。项目建设主要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和项目建设影响上下游水文监测工程审批。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一)同意工程符合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的评价结论,基本同意对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二)同意工程不改变区域防洪标准。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产生影响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同意报告中提出的消除或减轻影响的工程措施,**护坡全长27m(铁塔段及其上下游衔接段各9m),采用C25砼护坡厚500,面坡坡比1:1,总投资为6.41万元。实施主体由你司承担,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三、****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分析评价
基本同****水文站、**大桥水位站测验仪器布置、测验断面水位、流量关系等影响甚微的评价结论,可不采取补救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你司应在项目开工前将项目的****水利局备案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主动接受其监督和检查,依法邀请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你司需加强对该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河道倾倒土石方、建筑渣和施工废水,弃土、垃圾应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禁止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或使用期限届满前予以拆除,恢复河道原状。
(四)因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运行需要,对项目造成影响的,项目业主应给予支持配合,确保水利项目实施。你司应依法依规办理其它基建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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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