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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企石镇节能监察技术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受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能源局关于印发2026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6]3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发展局完成2026年节能监察工作。包括如下内容:(1)协助企石经发局督导辖区内的企业及公共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监察自查工作,为企业及公共机构提供节能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其完成节能监察自查报告;(2)抽查一个2023年以来通过节能审查并已投产项目开展现场监察,协助甲方做好以下节能监察工作:项目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验收工作开展情况。(3)抽查一个2021年以来通过节能审查并已投产项目开展现场监察,协助甲方做好以下节能监察工作:项目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验收工作开展情况。(4)抽****商贸建筑开展书面监察,协助甲方做好以下节能监察工作:能耗限额(定额)标准情况、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5)监察过程中做好监察记录,协助甲方拟定节能监察建议书。(6)编制企石镇年度监察工作总结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投资额(¥6,000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无 |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 ||
| ¥5,820元 至 ¥5,000元 | ||
| 按**市采购项目标准下浮 | ||
| 否 | ||
| 否 | ||
| 2026-09-24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