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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审批〔2026〕58号
****委员会关于**********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闽北职院函〔2026〕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基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基地(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校区内(**市**区海瑞路9号)。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5042平方米,主要建设4#实训楼14890平方米、5#实训楼10152平方米,同步建设周边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39亿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自然**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城管局、统计局,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