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审批〔2026〕61号
****委员会关于变更武夷新区
医卫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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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变更武夷新区医卫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南新潭司〔2026〕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2026年8月14日,我委以南发改审批〔2026〕54号文批复该项目建议书,现因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资调整,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夷新区医卫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武夷新区新岭片区。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6条园区道路共4.04公里,配套建设供水、污水、电力、通信以及土石方场平等工程,其中:
1. 芹彭大道(AK0+000-AK0+963.348)长0.96公里、宽40米;2.新岭大道(BK0+037.059-BK0+978.993)长0.94公里、宽40米;3.经三路(DK0+000-DK0+211.136)长0.21公里、宽 24米;4.经四路(EK0+035.576-EK0+365.695)长0.33公里、宽 24米;5.纬四路(FK0+031.838-FK1+024.035、FK1+108.874-FK1+114.86)长1公里、宽18米;6.经五路(GK0+038.280-GK0+642.306)长0.6公里、宽24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92亿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原南发改审批〔2026〕54号作废。
****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抄送:市政府办,****管委会,市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城管局、统计局,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