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通元镇滕泾单元0214-1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公告

审批
浙江-嘉兴-海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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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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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9-20


组配分类:

城乡规划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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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通元镇滕泾单元0214-1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0 11:00

编号:(2026)063号

**天****公司申请对其取得的原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进行变更(详见规划条件变更通知书)。

上述变更于2026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地块现场、**门户网等进行公告。对变更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反映,联系电话****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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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

规划条件变更通知书

编号:盐规变字第330********9009号

根据《**0573-HY-TY-01(滕泾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对**县通元镇滕泾单元0214-1地块原规划条件进行变更:

项目名称 **县通元镇滕泾单元0214-1地块规划条件变更

地块位置 地块位于通元镇,**Y601,南至创业路,西至厂房,北至郭家浜

地块面积 15475㎡

用地性质 二类工业用地

变更内容 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各侧不小于5米,同时满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修订)》要求。

更改为:

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各侧不小于5米。

备注 项目审批按盐规变字第330********9009号规划条件及其附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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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

**县通元镇滕泾单元0214-1地块规划条件

编号:盐规变字第330********9009号

地块位于通元镇,**Y601,南至创业路,西至厂房,北至郭家浜,详见附图。

本规划条件及附图作为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签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的依据。本规划条件未按程序报经我局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地块面积 A地块15475㎡

B地块1842㎡

本次为A地块 土地使用性质 二类工业用地

开发强度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20%

容积率(FAR) 2.0≤FAR≤4.0 建筑高度(H) /

建筑系数 ≥40%

总平面布置 交通出入口 设置于地块南侧。

围墙后退

用地红线 各侧不小于1米,若相邻地块为同一业主或经相邻业主同意该侧可共用围墙。

建筑后退

用地红线 各侧不小于5米。

注意事项 1.若A、B地块为同一法人取得,可统筹设计,经济指标可统一计算。

2.本规划意见未明确的,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修订)》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要求执行,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监管及验收,不作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

3.周边相邻地块情况(含地坪标高)应在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中真实体现。

4.地块内有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部门联系保留或迁建(保留的,应予保护;迁建的,****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5.地块内有管线及其他设施的,业主单位应与相关部门联系保留或搬移(保留的,则需满足建筑与管线和相关设施的安全距离)。

6.建筑设计不得使用蓝色屋面。

7.因特殊工艺要求须突破高度,经论证符合要求后可突破本条件规定高度。

8.本规划意见在取得土地后,有效期与土地使用权期限相同。

9.关于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及有线电视等管线等设施,在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工程总图中明确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并经有关单位确认;用地范围内的工程管线原则上地埋,通信设施应考虑各家运营商共建共享。

10.项目位于风貌管控区外,按照县“零土地”技改实施意见(盐委办发〔2020〕10号、盐转升办〔2020〕14号)、****委员会纪要(规委会专题纪〔2020〕3号)、****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盐规委办〔2021〕15号)要求执行。

11.原规划条件盐规条字第330********9003号及其附图与本意见不符的,项目审批按此规划意见及其附图执行。

12.本规划条件最终解释****规划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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