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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上报审批**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广惠高速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府办会决函〔2026〕30号)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广惠高速连接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1323-04-01-718176)。
二、项目地址在**市**县白花镇路线起于广惠高速西侧,途径长联、联丰、石子坳,终于****交界,与**区拟建道路相接。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路线全长约8.004公里,其中:主线长7.613公里(路线起于广惠高速西侧,途径长联、联丰、石子坳,终于****交界,与**区拟建道路相接);终点连接段长0.391公里(位于沙田镇花塘村**白花插花地部分,连接省道S356线)。项目采用一级公路双向6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终点连接段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受基本农田限制,设计速度降低至6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路基宽30米(终点连接段40米),设置桥梁6座(其中,大桥2座、中桥4座,合计788.4米),主要平**4处。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4112.02万元。其中:**工程费33938.09万元,土地使用及征拆补偿费21468.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42.33万元,预备费5215.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费用947.4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1。
六、项目需在动工建设前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手续。
七、请认真组织实施,按基建程序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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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