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报来《关于调整**省**市**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一届176次〔2026〕24号)要求,为推进项目顺利建设,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为:
一期为镇区大坑河、咸溪仔河以及坣头河沿河两岸截污管道建设工程,在大坑河、咸溪仔河以及坣头河沿河两岸**DN400~DN800截污管道17.28公里及配套检查井和防倒灌设施;
二期为大坑河、坣头河流域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主要是完善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设施以及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DN200~DN400污水管道102.34公里及配套检查井、**DN300~DN1200雨水管道8.78公里及配套检查井和雨水口、**污水接户管及立管11.93公里、**雨水接户管及立管24.64公里;
三期分为雨污分流工程、沿河垃圾清运工程及生态护岸修复工程三部分,一是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完善咸溪仔**岸至望京洲片区的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设施以及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DN300~DN800规格污水管道约11.96公里。**DN110~DN300规格污水接户管及合流立管改造约71.46公里。**DN300~DN1000规格雨水管道总长约3.60公里;**雨水接户管及立管总长约3.44公里。二是沿河垃圾清运工程主要对咸溪仔河、大坑河、坣头河沿岸垃圾箱改造换新,配置3辆垃圾转运车和清洗沿岸有污迹的脏地面;三是生态护岸修复工程,坣头河治理河长1.08公里,咸溪仔河治理河长1.2公里,大坑河治理河长0.75公里。
二、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7630.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935.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35.84万元,预备费2240.79万元,建设期利息418.2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自持,****政府自筹解决。
三、其余事项仍按(**发改投审〔2022〕115号)文执行。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抓好项目建设,促使该项目顺利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特此函复。
附件:总投资估算表
****关于**省**市**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变更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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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