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关于公开选聘****破产清算案 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法院根据****的申请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2025)皖0124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11日作出(2025)皖0124破8号《决定书》,指定**锦****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的管理人。 为依****公司破产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同意后以公开竞争方式选聘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管理局核准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24MA2W68DG89,住所地:**省**市**县高新区望湖路88号,法定代表人:郭建涛。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商务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文化用品、摄影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家用电器、化妆品、卫生洁具、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家居、金银珠宝首饰、计生用品、农副产品、饲料、花卉、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销售(含网络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 二、申报机构工作范围 结合现有的会计凭证(1盒,厚度约5CM;为手工账,部分只有原始凭证未作账务处理)、银行流水等,****公司****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申报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近三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被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三****人民法院****法院的审计机构备选库名单; (三)申报机构完成工作时间应与破产清算进度要求相匹配,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四)申报机构应该明确服务报价(包含审计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构成,不可以费率等形式报价。 (五)申报机构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提交审计报告的时间 管理人接管到的财务资料可能不全,中标审计单位在接到资料后应第一时间梳理现有资料是否具备审计条件。 如具备审计条件,审计机构应在2026年3月7日前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如不具备审计条件,审计机构应出具无法审计的说明,管理人将不再委托审计,同时对于审计机构的前期工作,管理人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简介、本次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相关人员简介及工作经验等; (二)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与审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 (三)工作方案; (四)投标报价; (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六、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中午12时前,逾期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当面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报名资料; 3、管理人通讯信息:**市**区潜**路111号华润大厦B座19层,联系人:季律师,139****2370。 七、评选规则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优选取。 八、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 (二)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